
蓋農舍大鬆綁 農地形同建地
農地蓋農舍標準大放寬!12日立法院內政委員會初審通過,《農業發展條例》中有關農舍興建面積的下限,由0.25公頃放寬為0.1公頃,將跳過院會朝野協商,逕付二讀;且農民的直系家屬也可建造與轉移土地,形同農地可自由買賣,「農地」幾乎變成「建地」。 農委會痛批,此舉是立院惡搞,實際上根本是為建商解套,例如直系血親未必具農民身分,若家屬將土地所有權販售或轉移給業者、建商,將導致無法想像的後果。依《農業發展條例》原本規定,農民只要在不破壞環境前提下且以農事使用為目的,即可申請興建農舍居住,且享有免繳地價稅的優惠,但限定其農地面積須達0.25公頃,才能興建農舍,以免建商任意取得小面積的農地,就找機會用來蓋民宿或做其它炒地皮之用。但朝野立委認為,農民有實際需求,且為了讓農業順利發展,應該放寬興建農舍土地面積的限制,並將原本對農地直系血親繼承者繼承的面積與時間限制解除。農委會官員表示,一旦放寬限制,農地與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