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環保署提放寬燃氣限制辦法 環團、台電都表支持
每逢秋冬空品不良期間,電力公司配合降載燃煤發電,改以空污較低的燃氣發電。不過,燃氣的使用量受到環評跟許可排放量管制,可增加幅度有限。為此,去年修正的《空污法》特地打開彈性大門,讓燃氣能順利代替燃煤。今(25)日環保署針對調整燃氣用量的核可辦法(草案)召開公聽會。因有助於減少中南部空污,此辦法獲得民間團體與電力公司一致支持。配合《空污法》第14條修正,允許空品惡化期間,為減煤而增加的燃氣使用不受許可管理辦法及環評法中所規範的年許可燃料用量及排放量限制,環保署提出「空氣品質嚴重惡化採取緊急防制措施期間電業調整燃氣用量核可程序辦法」(草案),讓減燃煤、增燃氣的調度於法有據。該辦法雖然解開燃氣使用限制,仍規範因燃氣增加而導致的排放量要比原本燃煤的排放量低才可以。此外,電業也要於事前提出執行計畫,事後提成果報告,並交經濟部、環保署審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