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環評作業準則」草案公聽 加速審查 優先引用政府公布調查資料
環署提出一系列的環評制度改革,其中「開發行為環境影響評估作業準則」近期推出了修正草案,並在10日下午進行公聽會。「開發行為環評作業準則」在3月10日預告修正。此次修正,環署強調是為了縮短一階環評程序,也要落實全國區域計畫及國土計畫的分區管制概念,環署修正了環境敏感區位調查表,並要求開發單位優先引用政府已公布的最新資料,或其他單位的長期調查等。環保署副署長詹順貴表示,此舉是「要效率也要公信力」。將會明快決定案子可以通過,或是進入二階嚴審。重申「80/20」的原則,詹順貴表示現況是20%的案子影響了80%的環境,未來將朝向嚴審這20%的案子,但剩下只影響環境20%的,則將逐步回到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以抒解環評制度「超載」的狀況。環署提出,未來在環評敏感區位調查表,將有26項第一級、35項第二級環境敏感區位,與空污三級、原民土地、國家級風景區等其他12項經中央主管機關認定有必要調查的環境敏感區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