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開發案也得保護水源 美國賓州擬設河岸緩衝區
賓州淨水組織(The Pennsylvania Campaign for Clean Water)以「緩衝100」為名,向美國賓州環保部提出建議案,要求賓州所有河川溪流周邊的開發案都需要保護水岸旁100英呎的林地。德拉瓦州的河川管理人瑪雅(Maya van Rossum)對此解釋說:「如果我們要保護我們的家園免於洪水、乾旱與污染,如果我們想要提供人民高品質的飲水、休閒空間與更多商業活動,那麼建立河岸緩衝區來保護水源是關鍵的一步,100英呎寬是緩衝區的基本要求,對於敏感的河川則需要更高標準。」這件要求賓州環保部做出應對的請願書獲得了全州110個公民團體、商業團體和政府機關的背書,以及25 名跨越黨派州議員,來自上下議院的支持。這項提案只會影響到新的開發案,原本在緩衝區內的建物不受影響。負責建造並維護緩衝區的費用由開發商負擔,不會花到納稅人的錢。賓州非營利「淨水行動」主任阿威特(Myron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