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林業管理應基於國土保安 環團反對林業分家
農業部擬設林業司,主管20萬公頃以上公私有林及原住民保留地之林產利用,保留原議定併入環境資源部的林務局造林生產組,及維持林業試驗所編制,今(29)將進入立法院黨團協商;民間團體則認為是危險的政策轉向,森林保育、利用等管理都應基於國土保安的宗旨,不應拆散分家。歷經十多年朝野共識的政府組織再造,原期待為台灣百年打好根基,至今仍步履蹣跚狀況百出。面對極端氣候表現,國土保安應列為第一順位,環境資源部、農業部至今仍喬不定森林管理定位。昨(28)日,地球公民基金會即召開記者,指陳多年來農委會下森林管理陳疴無力解決,現在又要將造林生產組留住另闢林業司,並讓林業試驗所為林業利用服務。一部《森林法》拆成兩個部會主管 喪失組織再造美意地球公民基金會表示,組織再造原是以流域治理的概念提高行政效率,解決目前山坡地管理事權分散,彼此政策方針矛盾、相互衝突的困局。林業司的成立與公私有林的移撥完全與組織改造的目標背道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