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礦業法》黨團協商再啟 經濟部與立委無共識
立法院經濟委員會今(2)日對《礦業法》修正草案舉行第二次的黨團協商,距離上次協商至今將近一年,再次協商過程中,立委對礦業法涉及《原基法》部分應列為專章的意見,仍與經濟部喬不攏,討論兩小時最終只得出結論要求原民會回去再研擬,兩周後送經濟委員會再進行協商。立委林淑芬表示,應先就無涉《原基法》21條的條文盡快進行協商,而非讓行政部門拖延,「現在是最有可能通過《礦業法》修正案的時間點,現在不做結論,不只原住民族權益無法照顧,連其他條文都沒辦法討論,只能看著山林繼續被開腸剖肚,既得利益者繼續挖礦。」擱置一年再重啟 立委盼能盡速完成立法《礦業法》從2016年開始進行修法,經過兩年多討論,有過半數的條文都已取得共識,僅剩部分爭議條文未解,經過一年多的擱置,立院經濟委員會再次召開黨團協商,由立委廖國棟主持,會議開始之前他就表示「希望今天能有一定的進展。」然而黨團協商第一個討論《礦業法》第20條,即因設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