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國土法修正三讀 國土大計延長為十年 林淑芬:一路坎坷,但這是台灣很重要的事
2015年通過的《國土計畫法》路迢迢,立法院今(17日)通過修正草案,「縣市國土計畫」與「國土功能分區」兩階段分別延後一年和二年,待土地分區重新畫設完畢,最快2025年才能真正上路。間隔十年,凸顯台灣首次國土規劃的大不易。行政院修正草案中允許「國家重大建設」開後門的條文,因社會爭議過大,最後並未納入。《國土計畫法》於2015年底通過,2016年公告,是我國國土規劃最上位法。隨後,2018年「全國國土計畫」完成公告,以全國的整體高度規劃未來20年在國土保育、海洋、農業、工業、交通、居住等面向的土地需求與管理。接下來,還有更細部的「縣市國土計畫」及「國土功能分區」等待完成訂定。根據最新修法結果,《國土計畫法》施行後二年內應公告實施全國國土計畫(即2018/4/30)、再三年後公告實施縣市國土計畫(即2021/4/30)、再四年後公告國土功能分區圖(2025/4/30),等國土功能分區劃設後,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