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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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最「直接」的綠電:即插即用太陽光電(Plug-in PV)優缺點是什麼? 為何在歐洲廣受歡迎?

    最「直接」的綠電:即插即用太陽光電(Plug-in PV)優缺點是什麼? 為何在歐洲廣受歡迎?

    台灣推動屋頂光電迄今已逾20年,也是政府發展再生能源的主要目標。從過往以躉購費率,也就是電價保證收購20年為誘因,或租賃屋頂空間獲得租金收益,鼓勵光電系統商或民眾設置屋頂光電,到近年來因氣候異常、極端氣候氣候愈來愈頻繁、用電需求增加等因素,有越來越多民眾理解屋頂光電所帶來的正面益處,例如屋頂降溫、自發自用結合儲能節省電費等。不過,當我們放眼望住家裡附近的建物屋頂,會發現裝設屋頂光電的比例,還是相當少。根據能源署的資料顯示,300坪以下的家戶屋頂,因為規模小、設置成本較高,目前僅設置10%,還有90%的推動潛能待發展與評估。為了提高一般家戶設置屋頂光電的普及性,今年(2025)經濟部能源署祭出「家戶屋頂設置太陽光電加速計畫」,試圖以每瓩(kW)3000元、每案最高可申請30萬元的設備補助獎勵措施,捲動民眾投入屋頂光電的行列。

  • 實踐甜甜圈經濟學模型,推動地方氣候韌性發展

    實踐甜甜圈經濟學模型,推動地方氣候韌性發展

    今年台灣受到許多極端天氣事件的衝擊,丹娜絲颱風對南台灣造成極大的損害;颱風造成的堰塞湖溢流衝擊馬太鞍等聚落;大台北、高雄等也受到高溫和都市熱島效應的衝擊。種種事件讓「氣候韌性」與「城市韌性」的討論浮上檯面,凸顯了我們需要一個能夠同時解決環境挑戰和社會不平等的新發展框架。本文透過「甜甜圈經濟學」的理論,以及城市尺度的模型實踐,探討台灣是否能從這些地方實踐經驗中,找出能夠提升城市中的社會韌性,又能兼顧環境、生態平衡的方式。甜甜圈經濟學:重新定義城市繁榮在思考城市發展的方向時,主流觀點往往延續傳統的「經濟成長帶動發展」思維,將GDP視為衡量繁榮的主要指標。然而,這種觀點在推動城市擴張與產業增長的同時,忽略了其背後潛藏的環境壓力與社會不均問題。面對氣候變遷、資源分配不均與生活品質落差等挑戰,城市需要重新思考「何謂真正的繁榮」。英國經濟學家凱特.拉沃斯(Kate Raworth)提出的「甜甜圈經濟學

  • 氣候法兩週年回顧:我國碳費政策訊號的轉折與省思

    氣候法兩週年回顧:我國碳費政策訊號的轉折與省思

    我國於2023年初修訂《氣候變遷因應法》(下稱氣候法),並於2024年8月訂定最重要的碳費子法(碳費收費辦法)、同年10月公告費率。在氣候法訂定前,相關部會、立法委員和環保團體已進行過相當豐富的研究、倡議和討論,預期將碳費制度引進台灣,以跟隨氣候變遷的趨勢,也及早因應歐盟碳關稅需要帶來的轉型。根據環境部公布的碳費子法,我國現行的一般費率300元,事業可以選擇指定目標提交自主減量計畫,較高的減量目標適用較低的50元優惠費率,較低的減量目標則適用100元優惠費率。但環境部另設計了一個「高洩漏風險產業」的優惠,為了避免特定高排放產業外移到其他國家,收費前會再為這些產業的排放量打二折,等於實際上需要繳納的費率僅最低每噸10元。而若非高洩漏風險產業,另外也有免費排放2.5萬噸的優惠。以鋼鐵、石化、水泥這類預期將被公告為高洩漏風險產業的類型為例,若採用較高的技術標竿指定目標制定自主減量計畫,最後僅需繳

  • 穿越雲裡霧裡的國家減量目標:這些數字為何重要? 又是怎麼訂出來的?

    穿越雲裡霧裡的國家減量目標:這些數字為何重要? 又是怎麼訂出來的?

    「國家減量目標」簡單來說,是指一個國家在不同階段所應減少的溫室氣體,是國家整體氣候政策最基礎、最重要的氣候框架性規範。但因為它太上位、太抽象且不好理解,政府往往也故意不解釋,導致這麼重要的內容,無法被好好了解、談清楚。本文將先說明國家減量目標為什麼重要、它應該怎麼被訂出來,並試著提出目前我國國家減量目標法制不足之處,以及檢討方向,期待能拋磚引玉,讓各界人士更了解國家減量目標,也促使政府向大眾溝通說明,讓國家減量目標能撥雲見日。一、國家減量目標為什麼重要?二、國家減量目標該怎麼訂定?三、我國減量目標的幾點問題四、結語一、國家減量目標為什麼重要?

  • 企業省到錢,有沒有減到碳? 碳費自主減量計畫透明度不足

    企業省到錢,有沒有減到碳? 碳費自主減量計畫透明度不足

    在台灣的碳費政策設計中,自主減量計畫扮演著關鍵角色,企業若申請自主減量計畫,便可適用極為優惠的碳費費率,因此,其執行成效與監督機制至關重要。如何確保企業真正落實減碳措施,而非僅藉此減輕財務負擔,是碳費政策能否發揮作用的關鍵。自主減量計畫可申請優惠費率根據《氣候變遷因應法》第29條,企業可申請自主減量計畫,經中央主管機關核定後,便可適用優惠費率。目前,共有兩種指定目標可供企業選擇,分別是:一、對齊國際間科學基礎減量目標(SBT)的行業別指定削減率;二、對齊國家自定貢獻(NDC)的技術標竿指定削減率。若企業選擇前者,則可適用優惠費率A,每噸碳費為50元。若選擇後者,則適用優惠費率B,每噸碳費為100元。此外,高碳洩漏風險行業還可適用排放量調整係數值,使最終實際繳納的碳費降至每噸10或20元,相當低廉。因此,為確保減量效果,自主減量計畫必須經過嚴格審查,並應公開除機密部分外的完整自主減量計畫內容

  • 氣候法上路兩年,碳市場「放水」? 企業輕鬆拿碳權!

    氣候法上路兩年,碳市場「放水」? 企業輕鬆拿碳權!

    自《氣候變遷因應法》(簡稱氣候法)施行以來,我國已建立碳交易機制,2023年修訂的《溫室氣體自願減量專案管理辦法》及《溫室氣體排放量增量抵換管理辦法》,標誌著碳權市場的進一步發展。然而,距離氣候法施行已兩年,部分制度設計仍存在漏洞,影響碳市場的公信力與減碳效益。本文將檢討現行碳權制度的外加性機制、審查標準與市場透明度,並提出具體的修法建議,以確保我國碳市場能有效助力減碳目標。外加性的定義與重要性外加性(Carbon Credit Additionality)是衡量碳權計畫是否有效的重要概念,指的是某項減碳行動是否帶來了「額外的」減碳效益,也就是說,該行動若沒有碳權機制的支持,是否仍然會發生。如果一個減碳專案能證明其減碳成果是由於碳權計畫的激勵而產生,而非本來就會發生的行動,那麼該專案就具備「外加性」。外加性分為以下幾種類型:外加性在碳市場的主要功能為,確保所購買的碳權代表真實的減碳行動,而

  • 福祉即國力,解析歐盟永續與包容福祉框架

    福祉即國力,解析歐盟永續與包容福祉框架

    隨著全球面臨氣候變遷、生物多樣性喪失、社會不平等擴大等多重挑戰,傳統的國內生產毛額(GDP)作為衡量國家發展、進步標準的局限性日益明顯。聯合國未來峰會於2024年通過《未來協定》和《未來世代宣言》,明確呼籲各國發展「超越GDP」的永續發展進度衡量標準,也在今年推出新版國民所得帳戶「SNA2025」,作為補充GDP的指標,標誌著全球經濟、社會福祉衡量標準變革的重要里程碑。聯合國之外,歐盟於2023年的《戰略展望報告》中也宣布將制定永續與福祉指標,終於在今年初推出「永續與包容性福祉」(Sustainable and Inclusive Wellbeing, SIWB)儀表板,力圖在維持競爭力的同時實現社會正義與環境永續。本文響應7日國際棄成長日,嘗試透過解析歐盟的「永續與包容性福祉」儀表板,看看歐盟如何透過指標的改造,拋棄唯經濟成長獨尊的思維,以及台灣能如何從此儀表板建構、應用的過程,打造超脫

  • 四個公正轉型課題 尋找屬於台灣的淨零價值

    四個公正轉型課題 尋找屬於台灣的淨零價值

    《氣候變遷因應法》立法已逾兩週年,於台灣公部門而言,「淨零轉型」、「永續經濟」、「綠色能源」等詞彙雖不陌生,然而對於其所欲回應的政經現實與價值判斷,仍停留在「節能減碳救地球」這類純環保的想像中。2015年《巴黎協定》所揭示的2050淨零轉型和公正轉型,毋寧是「一組」系統性的概念,不僅涉及泱泱大國們的國際政經賽局(瞧瞧川普),也並不止步於經濟活動、環境工程的轉型,亦包含與經濟發展相互交織的社會、文化、歷史、族群、性別和階級等繁紛的知識領域。其中,致力以人為核心,以平等、包容共融的方式,發展綠色經濟的「公正轉型」,便可說是淨零的孿生概念。鏡頭轉回台灣,淨零一詞的說法與目標,無論政府主導的會議或民間的綠領人才講座,往往自相矛盾。例如,2024年碳費費率出爐前,經濟部一方面主張提升台灣產業綠色競爭力,接軌歐盟CBAM和相關法制,卻又聲稱如果收取過高的碳費,「企業可能關廠、勞工可能失業」。若善意理解

  • 強化行政院永續會權能 讓氣候治理的大腦活躍起來

    強化行政院永續會權能 讓氣候治理的大腦活躍起來

    邁向淨零的氣候治理機制應具備明確的部會權責、有效的跨部會統合協調機制、以科學證據為基礎的減碳政策與目標、氣候資訊公開,及開放且持續的社會溝通。這些元素在2023年2月15日《溫室氣體減量及管理法》(以下簡稱溫管法)修正為《氣候變遷因應法》(以下簡稱氣候法)後得到了改善,但仍有不少進步空間。今年,各國根據《巴黎協定》提交新版「國家自定貢獻」(NDCs),闡述到2035年間的減碳目標與行動。台灣預計在今年COP大會前提出新版NDC。氣候治理機制與NDC的制定和實踐息息相關,氣候法實施兩年來仍有諸多挑戰,尤其是強化行政院永續會的角色。跨部會統合協調機制仍待建構氣候法於第8條第2項,明定氣候治理的重要事項及其對應的部會權責,終於讓過去《溫減法》時期僅明定主管機關為環保署,彷彿減碳是只有環保署需要努力的困境得以改變。僅明定環保署為主管機關,而再生能源、節能、製造、運輸、住商部門減碳、綠色金融、公正轉

  • 務實推動棄成長,方能避免地球超載

    務實推動棄成長,方能避免地球超載

    8月1日為今年的地球超載日,意即從今日起,我們各類生產與消費行為,都已是耗用後代資源。地球超載日此概念乃是基於生態足跡(ecological footprint)此已歷時20年的評估方法。生態足跡將人類對於農漁產品、木材與建築用地的需求,以及二氧化碳排放量的影響,換算成土地面積,並與地球整體的生態涵容能力(biocapacity)加以比較。而由於目前全球生態足跡相當於地球整體的生態涵容能力的1.7倍,意即每年8月份時,全球各地的資源耗用與二氧化碳排放量就已超過該年地球的生態涵容能力,故便將超過生態涵容能力的日期訂為地球生態超載日。2020年因疫情之故,全球二氧化碳排放量下降,故地球超載日由近年8月初延至8 月16日。但隔年便因疫後經濟活動反彈,如二氧化碳排放量預估會回升6%,森林砍伐量較同期增加,減損生態涵容能力,故地球生態超載日又將提前至8月3日(Earth Overshoot Day,

  • 方力行 走過台灣河海保育40餘年(下)

    方力行 走過台灣河海保育40餘年(下)

    編按:投入台灣海洋與河川保育40年的中山大學榮譽講座教授、海生館創館館長方力行,分享其為珊瑚保育、鯨豚救援、濕地保護等多樣自然保育運動開創先河的故事,作為時代見證,並給予當代有志於生態保育人們的參考,在文明高度發展的當今,延續為自然發聲的能量。1990年:濕地保護的濫觴(接續前篇)參與濕地保護的倡議則是機緣,1990年初期台南七股潟湖區打算開發做「七輕石化區」及「大煉鋼廠」,因為會破壞日益減少的珍貴海岸濕地及黑面琵鷺的越冬場所,引起了關心環保人士和團體的強烈抗議。當時提出七股潟湖中豐富的水域生物種類及生態資料,主要就是我的實驗室義務執行調查並提供的。而在1995年第二屆「海岸及濕地保育研討會」的演講中,我也在中研院劉小如研究員的邀請下,特別介紹了國際《拉姆薩公約》界定的各類濕地類型,闡述它們的生態功能,以喚醒台灣社會的瞭解、重視及保護。

  • 方力行 走過台灣河海保育40餘年(上)

    方力行 走過台灣河海保育40餘年(上)

    編按:投入台灣海洋與河川保育40年的中山大學榮譽講座教授、海生館創館館長方力行,分享其為珊瑚保育、鯨豚救援、濕地保護等多樣自然保育運動開創先河的故事,作為時代見證,並給予當代有志於生態保育人們的參考,在文明高度發展的當今,延續為自然發聲的能量。前言在地球生命演化的過程中,人類和其他生命環環相扣出現了; 在人類文明的演化過程中,我們卻不自覺地將其他生命逐一消滅!有一位著名的國際環保學者,名字不記得了,曾說過一段很悲觀的話:「環境(生態)保護永遠不會成功,因為每一代投身其中的人,都以恢復到他自己之前看到的狀態為標準,而他看到的已經不是第一代的真相了」,如果這是真的,那現在蓬勃發展,百家爭鳴的台灣環境生態保育界,誰說的才是合理的呢?整體的環境保護我不敢講,因為包含許多的社會運動,陸地上的林業和野生動物保護,也不是我的領域,但是台灣水域生態(河川及海洋)保護議題能進入到1980年代以經濟和陸地建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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