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水保法》重啟修法大刪保護區? 環團批加速水庫死亡
立院經濟委員會23日進行《水土保持法》部分條文修正,雖然經濟部指出目前78%山坡地都列為保留區,農委會認為保留範圍太大,佔了2/3,應行檢討。但此草案涉及限縮水庫集水區、廢除水庫周邊保護帶,甚至刪除了集水區禁止任何開發,並授權地方政府廢除「特定水土保持區」的權限。環團憤而在場外抗議,直批在缺水乾旱、水庫淤積狀況下,還談放寬,根本是加速水庫死亡。立委劉建國、尤美女與田秋堇等也到場,指出目前相關水土保持法令充足,缺的是認真執法,尤其農委會至今未公告「特定水土保持區」影響更大,因此表示將盡力阻擋。大敞開發方便門? 修法大幅限縮特別保護區域台灣水資源保育聯盟等環團指出,此次修法草案中,遭到質疑的部分包括了第16條、第3條、第19條、第17條等。第16條將使172萬公頃的水庫集水區不受「特別保護」,僅剩22萬2500公頃屬特定水土保持區。第3條更將廢除水庫保護帶,再配合第19條,等同原水庫邊的保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