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合法簡化、違法強化」 水保子法修正 遭懲戒技師發簽證要協審
環保署水保處17日舉行「應先檢具水污染防治措施計畫之事業種類、範圍及規模」及「水污染防治措施計畫及許可申請審查管理辦法」第2次公聽研商會議。水保處這次修法,將許可分級,100CMD(立方公尺/日)以上規模者,需提交水措計畫與申請許可;以下者可免做水措計畫等簡化許可申請程序,而曾有違規紀錄的業者與環工技師,將面臨加嚴審查。水保處處長葉俊宏表示,這次的調整,讓比較單純的業者只需進行一次許可審查,但有違規紀錄者,就要加強審查,是為了有效運用有限的管理人力。草案在2017年2月預告,不過在說明會、公聽會的過程中意見眾多,因此水保處再次修改內容,並重新展開公告程序。新制預計要在今年的6、7月左右上路。事業體分三級 合法簡化、違法強化水保處提出許可分級管理、簡化許可申請程序兩修正方向。按照排放規模、排放物質分為特定對象、一般對象、簡要對象三級,三者的許可申請程序也因此不同。在現行法規上,排放廢污水者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