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部落勝訴 亞泥礦權展延遭撤銷 經濟部:仍可繼續開採
經濟部2017年通過新城山礦區的礦權展限申請,允許亞泥挖到2037年。部落族人不滿未依《原基法》進行諮商同意,提起行政訴訟,一審撤銷亞泥礦權展限,昨(16日)最高行政法院決議駁回亞泥上訴,全案確定,撤銷展限。經濟部礦務局表示,將請亞泥完成諮商同意程序。依照《礦業法》規定,展限申請期間仍可持續挖礦,無須停工。礦務局忽視《原基法》諮商同意權 核准亞泥挖山挖到2037年亞泥公司自1973年取得於花蓮縣的新城山大理石採礦權,並於1978年、1998年經過兩次礦權期限展延,每次展限20年,2017年11月礦務局第三度通過亞泥的礦權展限,允許亞泥挖山65年到2037年。亞泥董事長徐旭東還說,新城山礦區挖完後可以養魚。不過,新城山礦區的土地卻是玻士岸部落原住民的家園,部落族人批評,礦務局2017年通過亞泥礦權展限時,並未踐行2015年修訂通過的《原基法》第21條諮商同意權就核發礦權。礦區內土地所有人徐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