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雲林離島工業區踢鐵板 環評不予受理!

    雲林離島工業區踢鐵板 環評不予受理!

    昨(9)日環保署針對「雲林離島式基礎工業區環境影響差異分析報告」進行審查會議。當天環保署罕見的大動作駁回報告書。主席李育明表示,2008年環保署第164次環評大會已決議要求重作環評,工業局應該遵守當時決議,因此這次送來的報告並不需要受理。短短30分鐘便做出會議結論。會議一開始,主席便表示這次會議程序上有問題。針對雲林離島工業區環差分析報告的審查,在2008年時,審查小組認為符合「環境影響評估法施行細則」第38條第1項第4款和第5款的條件,因此建議重作環評。而此案在環評大會上也達成「重新辦理環境影響評估」的結論。因此主席建議按照2008年決議,請工業局重作環評,對於這次送來的報告則不予受理。也有委員認為,之前大會已有結論,因此這次並沒有審查依據。但工業局官員表示,這次提送的報告內容已有所更動,但其發言到一半便遭委員打斷;委員認為,工業局只是在玩文字遊戲,該做的調查和評估都沒有作到。委員建議,

  • 環團:高科技 高環境風險

    環團:高科技 高環境風險

    環保署一邊將中科三期環評審查責任歸咎前朝,卻又一邊捍衛現有環評體制決定機制,不肯正視法院判決指出的體制問題進而檢討改進,環境行動網秘書長林仁惠指出,這是因為當今環保署正使用與前朝同樣的手段審查今日的中科四期、國光石化、六輕五期等重大開發案。2009年10月底通過環評大會的中科四期案,充滿了選址、水資源分配、農業污染疑慮、海岸生態衝擊等等爭議,嚴重性與中科三期相比有過之而無不及,卻也未進二階環評即有條件通過,還同樣傳出行政高層施壓,與官方代表壓倒專業意見的多數決暴力。目前中科四期也正進行行政訴訟。林仁惠呼籲政府應以中科三期為鑑,切勿重蹈覆轍。林仁惠也提醒,在中科三期的爭議中,環保署其實只是配角。真正該仔細檢討的主角,是主導推動科學園區、擬定國家產業方向的國科會與經建會。中科三期環評撤 銷判決其實不單點出環評制度的缺失,更是提醒政府,應該回頭檢討高科技產業成本外部化帶來國土資源浩劫、人民健康傷

  • 司法機關見解趨穩定:第二階段才是實質環評

    司法機關見解趨穩定:第二階段才是實質環評

    環保署指稱高行政法院判決「有破壞現有環評體制決定機制的疑慮」,但在實際執行面上,現有環評決定機制卻早已被環境與法律界人士詬病有破壞環境評估法基本精神與最終目的之疑慮。前環評委員詹順貴律師及多位環評委員便曾撰文批判現有環評決定機制的種種弊端,包含行政單位的「投票大隊」操弄多數決結果、開發單位風險評估報告避重就輕、廠商以「商業機密」為由拒絕提供完全資訊等等缺失,都已嚴重威脅環評審查制度宣稱的公平、獨立、客觀、專業立場。而最高行政法院的對中科三期環評的判決等同於是宣告:環保署所捍衛的現有機制在實際執行之後,可能嚴重失靈、做出違反環評法精神之裁量。淡江大學公共行政學系助理教授、德國馬堡大學法學博士劉如慧指出,仿自美國的台灣環評制度,在第一階段僅為開發單位提交書面報告、供委員過濾篩選,但這在美國的環評制度中其實只是前置作業,「根本不算環評」。在台灣,直到進入二階環評時才有公民與環團的實質參與,以及實

  • 行政槓上司法 法界:環署挑戰憲政體制

    行政槓上司法 法界:環署挑戰憲政體制

    中部科學園區第三期七星基地開發案(中科三期)環評遭最高行政法院撤銷定讞之後,敗訴的環保署拒命中科三期停工,並於7日發表新聞稿,批評最高行政法院及高等行政法院判決是有「無效用、無意義及破壞現行環評體制判決的疑慮」,引發多位法律界人士激烈反彈,於2月10日假台北律師公會會議室召開座談會,高喊「搶救最高行政法院尊嚴,不容行政機關踐踏司法」。從「不解」到「挑戰」判決1月23日判決消息傳出後,環保署曾發表新聞表示對敗訴的判決感到「不解」。從後來環保署的表現與發言來看,與會法律專家強烈質疑,環保署自始至終都未曾瞭解最高法院判決意旨,也未曾依判決結果檢討反省。台北律師公會環境法委員會主委林三加律師指出,最高行政法院判決農民勝訴,不僅是認同中科三期應進二階環評、原環評審查有重大瑕疵等主張,更確立了司法介入環評機制之明確標準,以及司法與行政互相制衡的憲政體制。

  • 沈世宏:司法破壞環評體制

    沈世宏:司法破壞環評體制

    中科三期環評案,環保署長沈世宏9日在環保署歲末記者會時首度面對媒體。綜合他的回答,大體上與日前環保署發出的新聞稿差不多。比較特別的是,他強硬批評司法干預環評審查制度,而且指高院的判決「無意義」。行政官員如此不尊重司法相當少見,一般認為他的態度不智、也太超過。沈世宏:環評法沒有交代清楚沈世宏表示,曲解是誰曲解?這是環保署定的法(環境影響評估法),詮釋是環保署的權責。所謂撤銷許可,是自始沒有做過環評但核發許可,或是環評審查沒有通過但核發許可,可以撤銷。但條文(環評法第14條)沒有交代。不過,環評法沒交代沒關係,有交代的是在行政程序法。中科三期「不是自始沒做環評」,投資者都是依政府程序走,走完之後法院撤銷,要進入「行政程序法」去考量。前署長陳重信:環評法有漏洞,應修訂前環保署長陳重信表示,環保署將環評法第14條、22條解釋成「自始未做環評的案子」,表示這個法條不完備,留下讓人操作的空間。環評法在

  • 彰顯多元文化精神 風倒櫸木事件獲判無罪

    彰顯多元文化精神 風倒櫸木事件獲判無罪

    司馬庫斯風倒櫸木事件今天(2/9)高院更一審宣判無罪,部落頭目倚岕‧穌龍(左)與當事人泰雅族青年Amin(右)在宣判後,於高院大門前發表聲明,肯定法院的判決。司馬庫斯風倒櫸木事件今日(2/9)進行高等法院更一審宣判,法官認為被告三人之行為符合《原住民基本法》之精神,判決三名被告無罪。委任律師詹順 貴表示,本案是首次看到法律站在多元文化的觀點,用平等、尊重的態度來看待原住民文化,不論是在社會學、人類學或是司法史上,都是一個重要的判決。民國九十四年,司馬庫斯部落族人余榮明(Amin)等三人發現一株因颱風倒塌的櫸木殘枝,經過部落會議決議後,將其帶回部落作為美化環境、雕刻、造 景之用,此事後來被林務局以竊盜罪告發。新竹地方法院於2007年判決3位被告6個月有期徒刑,易科罰金各16萬元,緩刑二年。高等法院二審依然判決有 罪,但是改判3個月有期徒刑,併科罰金8萬元,緩刑2年。司馬庫斯部落族人對判決不服

  • 鐵道古城拒開發 平溪鄉民反水庫

    鐵道古城拒開發 平溪鄉民反水庫

    每年元宵節,台北縣的平溪鄉都會湧入大量的遊客來此放天燈祈福。只是很少有人知道,這個位於基隆河源頭的鐵道山城,正在規劃一座水庫,未來水庫如果蓋好,平溪鄉十二村之一東勢村50多戶將被淹沒,而平常藍鵲停留的地方,恐怕也會消失。經濟部水利署原定於昨(9)日在平溪鄉召開「基隆和平溪水庫規劃過程說明會」,但因為北區水資源局、第十河川局及縣政府等單位高層不克出席,因此水利規劃試驗所的代表僅針對目前進度向居民報告。雖然並非正式會議,水患治理監督聯盟總召集人林淑英表示,還是應該簽到及記錄,讓政府單位了解民眾的意見。林淑英表示,快要過年了大家都很忙,但是為了水庫的事仍然堅持出席會議。結果到了會場才給個臨時通知表示會議延期,可見這些政府高層認為民眾的時間不如他們的這麼寶貴,才把居民心裡排在第一位的事擺到後面。林淑英強調,這種突然通知會議延期的作法恐怕違反行政程序。雖然這次並非正式會議,還是應該簽到並且記錄。對此

  • 山城子民:不懂水庫魔爪為何伸入平溪?

    山城子民:不懂水庫魔爪為何伸入平溪?

    「20多年前我在外地工作,隔週休假的時候帶著家人回來,火車到菁銅站,永遠只有一兩個人下車,而且一定是在地人。這裡人少的可憐,看了都會怕。所以我把小孩家人帶回來,每天通車上下班。」高文祿說,下班吃完晚餐出門想找個人聊天都找不到,平溪、菁銅這附近沒有甚麼年輕人。平溪煤礦從日據時代便開始開採,曾經讓平溪這個山城風光一時,隨著礦業沒落,平溪也消失在台北人的記憶中。人口外移嚴重,是這個小山城必然的趨勢。但也因為一些像高文祿這樣,害怕故鄉從此只能留在記憶裡的的人願意回到山城,才讓平溪綻放老街第二春。高文祿說,看著火車站空蕩蕩,心裡很害怕,所以才開始思考如何讓地方再發展。當時他們發起由居民一人捐一千塊,要重振老街風貌,由居民組成導覽員,為遊客介紹平溪。「第一次講也是臉紅啊,講沒三分鐘就沒話了,久了就學會怎樣和遊客互動,知道他們想要甚麼。」之後接受政府「社區總體營造」的導覽員訓練,那時候才知道,原來他們一

  • 玉山發現10種新蝸牛 高海拔山區貝類研究寫下新頁

    玉山發現10種新蝸牛 高海拔山區貝類研究寫下新頁

    玉山國家公園管理處(玉管處)2009年在園區內郡大林道地區進行生物資源普查,第一次針 對非昆蟲無脊椎生物進行調查,一舉發現10種新紀錄的蝸牛,其中6種經比對確認為新種蝸牛。此次新發現為台灣高海拔山區陸生貝類研究揭開序幕,也為台灣生物多樣性增添新紀錄。此次負責無脊椎動物調查的大葉大學生物資源學系團隊是由黃重期、徐歷鵬、賴伯琦三位助理教授領軍,針對玉山國家公園可利用生物資源進行調查、保育與應用,主要研究對象為昆蟲、兩棲爬蟲、以及蝸牛。此次調查在昆蟲、兩爬都有重要的發現,其中因蝸牛只在特定地區繁衍的特性,比對上較易完成,已知13科29種陸生貝類,當中有18種為台灣特有種,以及高達10種台灣過去未曾紀錄過的物種,其中有6種確定是新種,其他4種也可能是新種或新紀錄種(台灣首次發現,但在世界其他地區曾紀錄過)。這是玉山國家公園範圍內的第一次對蝸牛進行詳細的調查。蝸牛在生物鏈裡,屬於碎裂者,可以把枯枝落

  • 國家公園建國百年慶系列活動登場 要民眾愛台灣久久

    國家公園建國百年慶系列活動登場 要民眾愛台灣久久

    建國慶典不盡是展示國防軍力,也可以很生態。台灣(中華民國)即將邁入建國百年,中央各部會與地方政府積極籌備慶典之際,具備國際級自然秀麗風貌與人文史蹟特色的國家公園早一步完成籌劃,推出一系列慶祝活動,上週五在內政部次長簡太郎宣布下正式起跑。台灣第一座國家公園墾丁國家公園自1984年成立,最近的一座是2009年成立的台江國家公園。內政部次長簡太郎對於國家公園的保育工作十分肯定,他說,台灣四環海,又有高山,都因為國家公園保存的很好,而唯有健康的大自然才有健康的生活。2010年也將成立壽山國家公園(暫名),是因其珍貴的石灰岩洞、鐘乳石等奇特的地景景觀。他希望全民都能參與系列活動,並體檢國家公園。負責向國際行銷國家公園的希望基金會董事長紀政,則希望政府組織再造時,能成立國家公園署。台灣國家公園「99~100年系列活動」目的是希望可以讓社會大眾更深入地體會國家公園,進而落實「生態保育」的意義與行為。營建

  • 台南環盟揭發:烏山頭水庫附近水井 含砷逾監測基準兩倍

    台南環盟揭發:烏山頭水庫附近水井 含砷逾監測基準兩倍

    環保署日前監測台南永揚垃圾場附近水井,發現水質中含有列管的毒性化學物質「氯甲烷」、「甲苯」。另外,多口監測井測到的砷、錳、總硬度、總溶解固體、氯鹽、總有機碳、鐵、氯乙烯、氯仿,都已超過第一類地下水汙染監測基準。(註1)台南環盟4日在立法院舉行記者會,要求環保署列席說明,然而環保署搶在記者會前發布新聞稿,指環盟設置的監測井不標準,且拒絕出席記者會。立委田秋堇痛批環保署「不敢面對自己的報告」(這份報告是環保署監測的官方報告)。環盟要求環保署提出具體設井錯誤,且願意再自費挖一口井,請環保署派環保人員在場監工,再請環保署重新採水樣,以召公信。等到水源汙染才要管,要環保署何用?前環盟理事長陳椒華表示,水源區附近有大大小小的湖泊,監測井有一口超過砷管制標準(每公升0.056毫克,第一類地下水汙染監測基準是0.025,管制標準是0.05毫克)。還有許多汙染及致癌物質已超過第一類或第二類地下水汙染監測基準

  • 小林滅村無關越域引水? 調查結果引發各界質疑

    小林滅村無關越域引水? 調查結果引發各界質疑

    日前莫拉克颱風致災原因調查結果出爐,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與國科會委託的中國土木水利工程學會表示,小林滅村主因是颱風帶來的「超大雨量」,與越域引水無關。對於這個說法,小林重建會理事長蔡松諭痛批,「根本是黑箱作業」,將自組民間調查小組找出真相。看到調查報告,高雄市綠色協會總幹事魯台營認為,調查連當地斷層名稱都講錯,是連續或不連續斷層也搞不清楚。報告裡將致災責任推給超大雨量,但估算方式有問題,連崩塌後的雨量都一併計算進去。魯台營直言,該計畫的協同主持人李咸亨,當初負責貓纜安全性鑑定就說纜車安全,不得不令民間質疑報告的可信度。魯台營也質疑,這項調查為什麼不以公民審議的方式,邀請民間專家和團體共同參與?另外,外界一直懷疑越域引水工程是否也是致災原因之一,苦勞網報導指出,「荖濃溪沿岸皆是新形成的年輕堆積地形,發生土石崩塌更是常態,足見地形變動非常頻繁」,本來就不應該在此進行越域引水的工程。魯台營也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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