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礦業法修法拼本週出委員會 原民諮商同意仍遭保留
28日立法院經濟委員會繼續逐條討論「礦業法」,上一輪遭保留的法條,經整理對照做甲乙案呈現。日前召委廖國棟受訪已經表態希望本週出委員會,不過許多爭議法案卻仍是不見共識,尤其是既有舊礦的原民諮商同意部分,「未取得原住民族或部落同意的礦權,不予核准」的法條仍遭到保留。此外仍有大量法條遭保留,週三30日還將繼續審查。場外「原住民族青年陣線」呼籲原民立委站在原民立場,守住族人的土地權、基本的生存權。他們向七位原民立委要求簽署承諾書,要求在修法中堅守礦權取得、礦權展限、礦業用地核定必須經原民部落同意,且既有礦場在期限內補作原民知情同意,否則立即廢止礦業用地。簽署的有廖國棟、高潞以用與陳瑩,不過有進委員會參與討論的,是廖國棟、孔文吉與高潞以用三位。地球公民基金會研究員黃靖庭表示,目前的200多礦中,有八成以上位在原民土地,並非亞泥個案願意補作原民諮商同意即可。但依據目前的草案,業者大可不斷申請取得部落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