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美麗灣仲裁結果縣府6.29億元買回 環團:財團損失不應全民買單
台東美麗灣渡假村開發案爭議逾16年,解約仲裁結果在24日出爐,台東縣政府應支付6.29億元買回建築物。台東縣長饒慶鈴24日表示,根據仲裁結果,縣府將100%持有美麗灣的所有權與使用權,會將沙灘部分重回戲水海灘,並朝公有海水浴場方向規劃,也將部分土地交由部落認養使用,未來不會再有「美麗灣」這個名稱,而是回歸正名「杉原灣」。然而,有多個民間環境團體透過聲明表示,支持台東縣府「還海於民」主張,但要求必須公開仲裁資訊,並拆除美麗灣。聲明提到:「一個違法應拆除的建築物須由國庫6.29億買回,就意味著這個離譜事件,不僅犧牲海岸環境及人民權益,更將財團業者自己造成的金錢損失,轉嫁由全國納稅人承擔。」台東縣接受仲裁結果 將支付6.29億元買回建築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