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礦業法修正首場說明會 環團籲開發以內需為限 業者批「法條變垃圾」
經濟部礦務局日前公布《礦業法》修正草案,首場修法說明會今(23)日在台北登場。環團雖認為草案納入總量管制精神,但提醒「採取量」的核定應以內需為限,不要開採國內大量礦產來外銷。石礦業同業公會代表則直批,《礦業法》的目的是開發礦業、妥善運用礦產資源,卻被「硬塞」原民權益、環境保護等各領域的衝突意見,法條將變成「垃圾」,希望政府大刀廢止舊法,重新制定一部屬於台灣的《礦業法》。礦業法草案定總量管制 要求補辦原民諮商同意和環評《礦業法》修法迎來新進展,經濟部礦務局18日提出《礦業法》修正草案,礦務局指出,草案刪除了包括礦業權展限被駁回的補償規定、私有土地租金上限、也刪除了業者在提存地價、租金或補償後,就可先行使用土地等「霸王條款」。此外,草案還落實開採量總量管制,要求業者在礦業執照中註明核定採取量,主管機關也必須針對國內整體礦業,每十年提出政策評估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