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再利用的真與假: 魚塭養出廢棄物
我們跟著台南社大研究員晁瑞光,來到台南麻豆一處魚塭,已經荒廢的魚塭,填了1/3,腳下踩的淺灰色泥土,稍加撥弄就揚起粉塵。仔細查看,還可以發現細小的玻璃纖維和塑膠碎片,夾雜其中。 為什麼這些玻璃纖維會出現在農地上,台南市環保局表示,按照「經濟部再利用辦法」公告,玻璃纖維可以作為鋪面使用,但必須跟混凝土充分攪拌。這次的未妥善處理,遭到環保局以違反廢清法第36條,開罰6000到3萬,並限期地主在10月20日前,要完成改善。環保團體懷疑,這些不明粉塵可能還參雜其他事業廢棄物,晁瑞光用快篩儀器,量測到重金屬鎳411ppm和鉻449ppm,數值都超過環保署所規範的「土壤管制標準」。但台南市環保局認為,地主回填後將作為農業設施使用,不會直接接觸土壤生產作物,不適用土壤管制標準,而用廢棄物標準的溶出試驗來測量,認為重金屬數值都在容許範圍內。長期關心廢棄物去向的黃煥彰認為,農地就該農用,確保土地安全才有食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