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應對氣候變化 人權律師責無旁貸
在應對氣候變化的過程中,讓新領域的專業人士參與進來變得越來越重要了。然而,很多人還沒有完全意識到這點。中國與歐洲兩地的很多專業人士,包括律師在內,還錯誤地認為減緩氣候變化就需要以經濟增長和人類進步為代價。上個月,愛爾蘭高威大學召開的第22屆歐盟—中國人權問題研討會的一個議題就是人權與環境問題。在參加此次研討會以及與中國人民大學法律系就「共同但有區別的責任」展開的中歐對話過程中,我對這一問題就深有感觸。近期歐盟的排放資料顯示,降低排放的同時保持經濟增長是有可能的。1990年迄今,歐盟27國的GDP增長了48%,而溫室氣體排放卻降低了18%。加上清潔發展機制(CDM)抵消的碳排放的話,降低幅度甚至會更高——大約在20%左右。所以說,儘管歐盟並未提高其2020年的減排目標,但卻已經提前9年完成了目標。然而,在解決那些產自中國、銷往歐盟的產品中所包含的碳排放問題上,還需要中歐雙方加強彼此的合作。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