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婦聯盟:洗衣劑不應含有環境用藥及農藥
經濟部標準檢局於2014年10月31日上午召開「日常用品國家標準技術委員會103年第48次會議,針對CNS2477「洗衣用合成清潔劑」標準草案第三節的成分安全要求項目,達成不得添加「環境用藥管理法」規定之環境用藥殺蟲劑成分及「農藥管理法」規定之農藥有效成分,而產品安全性應為製造商或輸入廠商之責任。對於此會議結論,本會做為一個長期關心化學合成清潔劑對環境及人體健康影響的環保團體,深感欣慰。然對於化學合成清潔劑的國家標準及相關法令之規範,本會提出以下3點聲明:本會認為,洗衣用合成清潔劑之功能應僅用於洗滌衣物,而其他由廠商為產品所附加功能所添加之成分,如:因宣稱抗菌防螨功效而添加百滅靈、腐絕及戊二醛等環境用藥或農藥,在國家標準中應禁止添加。此舉不僅保障使用民眾之健康,也維護水域環境之安全。針對清潔劑產品,業者應清楚標示添加成分、功能及安全性,善盡資訊揭露之責,以供民眾判斷選擇。三氯沙已有研究顯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