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能源管理法》要綠電業者繳能源基金引反彈 能源局:初期零費率
因應能源轉型及電業自由化,能源局2020年底提出《能源管理法》修正草案,將對再生能源售電業者開徵「能源研究發展基金」。今(2日)修法徵詢會上,風力發電商、德能公司總經理馬維麟就直言,修法變相加重綠電負擔。他建議,在台灣綠能占比達50%前不開徵、開徵也不能溯及既往的售電合約。對此,經濟部能源局綜合企劃組副組長廖芳玲表示,徵收細則、費率將於修法完成後公布,擬定過程也會再邀集各界討論,「初期會予再生能源業者較低費率或零費率,並視國內再生能源發展情形調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