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農委會點頭《野保法》修法付二讀 原民「非營利自用」狩獵有望開放
為保障原住民族狩獵權利,立委孔文吉、鄭天財等人於2016年提案修改《野生動物保育法》,增訂允許「非營利自用」的狩獵行為,並由核准制改採備查制,同時「原住民使用傳統獵具」也不再受到原先禁止的網具、獸鋏等獵捕方法所限制。該提案經過五年討論,於今(22日)通過經濟委員會審查完竣,後續將送院會進行二、三讀。布農族獵人王光祿(Tama Talum)案本月9日召開憲法法庭言詞辯論,引起原民團體、保育團體關注,雖然釋憲結果尚未公布,孔文吉認為,本次修法等於直接回應了憲法法庭,現行《野保法》排除非營利自用狩獵行為有違憲之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