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協商成功 台東縣府正式接收焚化廠
台東縣焚化廠紛擾終於告一段落!縣府18日正式接收焚化廠,縣長黃健庭表示,縣府不須支付延後付款累積的利息,也取得廠商提出銀行連帶保證的4350萬元,作為日後焚化廠若有必要的測試、修復費用。 台東焚化廠因爭議不斷,一直無法營運,廠商因而提出終止合約仲裁,100年3月結果出爐,縣府須在9月30日前支付廠商19.6億元補償金,黃健庭表示,100年5月支付第一期15億元後,發現廠商不願負擔任何瑕疵擔保責任,因此拒絕領受不符期待的焚化廠資產。 透過環保署多次協商,黃健庭表示,廠商已同意提供4350萬元保證金,擔保日後7年焚化場有運轉需要時的測試、修復費用,並由銀行出具連帶保證書;此外,100年9月30日起至昨天(18日)的管理費用、利息,縣府均不用負擔,環保署更同意將原本分20年補助的21億元、縮短為17年。 「到底焚化廠會不會燒?」黃健庭指出,中央同意採用備用廠方案,且要垃圾量足夠才可能營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