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蘭嶼飛魚季禁潛水 觀光業者反彈
每年2月中旬進入蘭嶼飛魚季,蘭嶼鄉公所基於尊重族人的習俗及禁忌,日前公告從2月1日至6月30日,嚴禁在各部落傳統港澳及捕撈魚場進行浮潛、深潛等活動,如有不守規定者,由各村辦公室及社區發展協會協助勸導驅離。此規定引發在地觀光業者反彈,怒批雖認同鄉公所的作法,但只限制浮潛、深潛活動,非捕魚以外的所有水上活動,顯然有針對性,加上限制範圍太過籠統,恐引發爭議,鄉長夏曼.迦拉牧表示,會再找時間與相關業者協調說明。去年的蘭嶼飛魚季曾發生遊客與當地族人的衝突。蘭嶼鄉公所為避免衝突再次發生,今年首度訂下禁止在傳統港澳及捕撈魚場進行浮潛、深潛活動的規定。但因事前未與業者討論,引發業者反彈,有業者認為只限制浮潛、深潛活動等,非捕魚以外的水上活動,顯然有針對性。在地觀光業者阿雄表示,鄉公所未先告知或與相關業者討論,就逕行發文,乾脆明定浮潛、深潛業者這段期間不接客算了,而浮潛前的練習及出海深潛都須從港澳出發,傳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