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氣候變化對世界遺產的威脅與因應對策
聯合國教科文組織(UNESCO)自1972年起,推動《保護世界文化和自然遺產公約》,開啟了推動全球性的自然和文化遺產保護運動,要求世界各國政府負起保護該國境內傑出的自然及文化資產的責任,並就具有「傑出的全球性價值」之自然和文化遺產,列入《世界遺產名錄》加以保護。截至2006年7月止,加入該公約的締約國有140個國家,共有851處列入世界遺產地,包括166處自然遺產地、660處文化遺產地、以及25處兼具自然和文化特性的複合遺產地。在2002年第30屆公約會員國大會中,世界遺產委員會檢討其全球策略和目標後,提出了四項總目標來總結21世紀的挑戰,分別是:1)信實度:確保能夠設置具代表性的所有自然和文化類型的遺產地;2)保育:推動有效的保育措施;3)增能:提升經營管理水準和技術;4)溝通:告知大眾有關世界遺產的成就和挑戰。前兩者和世界遺產地的分布與類型之代表性以及自然與文化資源的實質保育有關,後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