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混農林業可能是台灣的解答嗎?
最近環資推出一系列關於混農林業的翻譯報導。持平而論,本報導是探討在發展中國家如何利用林地混植適當農作,一方面減少毀林誘因,一方面消弭貧窮。然而對照近兩年來官方有意識推動的混農林業政策,我們憂心此報導被濫用,提出下列聲明:關於混農林業還有許多必須探討的部分,研究也不夠,我們呼籲官方切勿貿然推動,以免造成更大山區浩劫。

混農林業可能是台灣的解答嗎?
最近環資推出一系列關於混農林業的翻譯報導。持平而論,本報導是探討在發展中國家如何利用林地混植適當農作,一方面減少毀林誘因,一方面消弭貧窮。然而對照近兩年來官方有意識推動的混農林業政策,我們憂心此報導被濫用,提出下列聲明:關於混農林業還有許多必須探討的部分,研究也不夠,我們呼籲官方切勿貿然推動,以免造成更大山區浩劫。

小的胡蘿蔔也美
最近英國舒馬赫學院的協辦人,印度學者Satish Kumar來台演講,成了討論服貿議題中,非常特殊的聲音。舒馬赫學院是為了響應與紀念出生於德國的經濟學者舒馬赫(E. F. Schumacher)而成立的,我大概十幾年前加入生態關懷者協會,其中一場讀書會,討論的就是舒馬赫最重要的著作《小即是美》(Small is Beautiful, 1973)。小即是美在當時全球瘋狂追求高度工業經濟發展的時代,提出一個結合生態學與經濟學的聲音,那就是「全球最大的資本是由自然界而不是由人類所提供的」。單純談經濟往往忽略了「自然界資本」(natural capital)。比方說發展塑膠工業來自於石化工業,石化工業的資本是地球的石油,以及土地吸收碳的負荷量。但企業家視其為免費財,而由後來的受汙染者共同支付。舒馬赫因此對於大規模的發展提出警示,他認為經濟體應走向「小即是美」的道路。技術人員提供的方法和設備應該有三

從慈濟變更保護區 看台北都市發展政策
※編按:慈濟內湖園區開發案歷經十多年的爭議,4/10第5度送入台北市政府都市計畫委員會審查,保護區是否能因公益、環保等理由變更?正反方激烈交鋒,吸引上百位關心此案發展的民眾到場。本文為作者於現場第一手觀察記錄,並分析台北市政府的都市發展政策。而此案最終做出納入「通盤檢討,但可優先審查」的結論。很遺憾,審查會竟花了一、二十分鐘播慈濟的廣告片。委員們都是都市計畫及各項專業的前輩,希望謹守專業,不要晚節不保。今天有許多公民團體、青年學生到場關心,全台灣都在看,台北市政府怎麼規劃首都的未來。慈濟案在專案小組審查的結論是兩案並陳:通過個案變更,或納入內湖區通盤檢討。但是,專案小組的會議記錄所顯示的,主席並不中立,完全偏向開發方的論點,在沒有充分聚焦討論的情況下,就對實質問題的爭議妄下定論。

挺服貿與反服貿的唯一出路:永續經濟
2014年3月31號,反服貿學生佔領立法院進入第14天,魏德聖導演在他當天發表的公開信裡這樣寫著,『…當我知道學生踹開立法院大門的時候,我真的很佩服他們,並且也才開始警覺到這件事情。…可是,這群學生卻不是真正可以解決事情的人。所以,不需要把社會關注的壓力丟回給這群學生。也不用問這群學生:「你們有退場機制了嗎?你們什麼時候要回家了?」然而真正有權可以解決問題的人卻只是坐在旁邊看著這群學生。那些由人民賦予權力的「大人」啊!你們有沒有想要解決真正的問題?你們要解決的,並不是這群學生!而是他們所質疑的問題啊!你們要研究的,是如何正面回應這群學生的訴求!而不是算計如何讓他們退場的方案!…』終止二元化分裂、盲目追求GDP關注反服貿運動3個多禮拜來,學生團體所提出的4大訴求圍繞著程序正義與民主監督相關議題。但所謂退回服貿,建立兩岸協議監督條例、逐條審閱,召開公民憲政會議等若沒有清晰並永續的國家方向與政策

當都計委員變身宗教護法
台北市內湖慈濟保護區變更案,是一個極為荒謬的都市計畫變更案,不僅諸多程序有疑義(如法令依據、環評),實質問題也未見實質討論,只流於容積率的討價還價。更令人玩味的是,變更開發單位(慈濟基金會)永續堅持變更,而申請單位(台北市都市發展局)也堅持配合辦理,竭盡所能為慈濟打通關,因而造成不斷送案、不斷審議(9次專案小組)的荒誕都計風景。這樣的行徑,的確就是「將變更開發做為終極目標,且不達目的、絕不終止」。而只要能夠有幸巧遇一票發大願、變身宗教護法,而罔顧護都市計畫之法的都計委員,則這場野蠻遊戲就會順利落幕,讓權力者掌握一切,沒有不能做的,也沒有做不到的。慈濟內湖保護區變更案,在去(102)年11月28日,就是這麼地被一票捨棄專業、卻懷抱志業的都計委員,決議送出了專案小組,而即將在本週四(4月10日)下午的都委會大會審議。看見護法們去年專案小組會議,我陳情發言三分鐘後全程旁聽與記錄。委員所言,真是令

誰的自由貿易? 自由貿易的真面目:掠奪與暴力
3月18日學生佔領立法院的行動,揭開了台灣社會退回服貿、捍衛民主的全面性公民運動。在積極參與和努力實踐的過程中,我發現我們有很多的反對。反對國家暴力(流血驅離)、反對踐踏民主(簽議與審議)、反對操弄法制(合法、違法認由當權者界定)、反對不公不義(協議內容),也透過這些反對,瞭解政府喪失了正當性,並且深化了公民運動的價值。然而,我們所反對的這一切,有沒有一個病態總根源?如果有,我想那應該是:新自由主義全球化下的自由貿易。政治經濟/你儂我儂自由貿易的本質離不開政治、經濟。很多人都會說,政治歸政治、經濟歸經濟,但這是自欺欺人。自由貿易有時是把經濟當作手段,真正的指向卻是政治目的(收編);自由貿易有時又是透過政治的手段強勢的達成經濟目的。而很顯然地,《海峽兩岸服務貿易協議》兼具上述二者,政治與經濟的慾望互為表裡、你儂我儂。因此,《海峽兩岸服務貿易協議》當然是經濟,但更是政治。大資本的遊戲1980年

水獺好萌?
前幾日金門民眾在古寧頭林厝附近的池塘,拾獲兩隻水獺幼獸,經查是工程施工干擾,破壞牠們的家,母水獺疑似棄巢,因此先帶小水獺到國家公園管理處初步照護後,再轉送台北市立動物看護。只是,看到報導寫〈小水獺依偎取暖 萌翻了〉(備份存檔),實在非常諷刺!是萌翻了啊。奪走牠們的土地,挖掉牠們的家,趕走牠們的媽媽!這一點都不萌,牠們需要的是媽媽的溫暖!把你家拆掉,讓你無家可歸,兩個嬰兒縮在街角吹冷風,你會不會說萌翻了?然後辦完命名,是不是表示,牠們以後再也回不了牠們原來的家了?

綠色經濟 反服貿的社會工程學
學生以佔領立法院議事廳,來凸顯立法院審查服貿的程序荒謬,已成為撞擊國人視聽的國家大事。這不單是對執政者合法性的挑戰,也是對長期國、民兩黨惡鬥所形成無能政治的否定。但也拜此撞擊之賜,引發國人對於兩岸服務及貿易協定有更深入的關注,思考台灣與國際經貿往來的主體位置。本文試著將此公民運動放在台灣社會的主體精神上,來理解反服貿的社會意義與未來台灣社會經濟結構調適的一項啟發。並提出「綠色經濟──台灣社會經濟互賴共生的社會工程學」,作為反服貿的社會出口。一、過度迷信全球化解方的自我閹割首先,台灣自2002年加入WTO以來,歷經2012年的ECFA簽署,到今年服貿協議引發的民間焦慮:國家自主性喪失、產業結構不利中小企業、過度依賴中國市場、降低國人薪資與勞工權益、犧牲環境與弱勢權益給跨國企業等。在過去兩黨輪流執政的14年中,公部門一直未能有效提出回應。只以國民生產毛額(GDP)、經濟成長率、關稅降低如何促進

從中國空汙嚴重嚇跑外國員工談服貿
最近蘋果日報報導〈中國空汙嚴重 嚇跑外國員工〉,以這眼光來看,我們應簽定服貿,如此我們就可以吸引全世界高階人力來台,作兩岸華人的生意。因為台北之空氣品質比北京及上海皆好,甚至比香港好。但這並不完全正確,需要配套,否則兩岸皆輸。詳述如下:

莫讓一條柏油路 斷送石虎生路
石虎是台灣僅存的原生種野生貓科動物,體型與家貓相仿,特色為眼窩內側白色條紋以及耳後塊斑。因為這種生物的毛皮十分漂亮,過去曾有獵人為了取得毛皮獵捕石虎,再加上棲地被開發破壞,現在數量已十分稀少,於2008年被列為第1級瀕臨絕種保育類動物。苗栗石虎棲地破壞的議題,因苗栗縣政府規劃在後龍的福祿壽殯葬園區而廣為人知,其中對環境之破壞與程序違反正義之處罄竹難書,幸而在附近居民以及環保團體的努力之下,目前該殯葬園區之環評尚未通過。而台13線三義外環道的環境評估自民國91年啟動,當年並未考慮到當地有石虎生存的問題。但在民國100年重啟環境評估會議時,便注意到本開發案有破壞保育類動物石虎棲地的疑慮。在生態調查之後,有環評委員便提出暫停開發、增設保護區等等的意見。當時,建設公司曾提出建立生態廊道之做法,但因未有研究證明生態廊道可以有效導引石虎安全通過,無法讓環評委員認同通過。但就在近日,居然有條件讓台13線

傷痕累累的台灣,服貿是解藥嗎?
台灣過往發展經濟的代價,換來破壞環境及戕害健康苦果。近年來自然災害不斷升級,肆虐各地的風災、水災不停歇,再加上仍持續不斷的人為開發,寶島環境日漸危殆。而簽訂服貿,台灣政府宣稱我方開放64大項服務業,總體評估實質GDP會增加9700萬,附件《服務貿易特定承諾表》顯示,大部分項目皆可接受中國以「獨資」形式在台設立商業據點。如此大量引進中資,勢必大幅帶動各產業的開發能量,對於自然資源需求更甚,舉凡海岸、森林、濕地,都是財團牟利的最棒商品。著眼現今氣候及環境層面,難道沒有「未蒙其利,先受其害」的疑慮嗎?破碎台灣 未來的難題隨著極端氣候事件一件接一件地發生,現階段有相當的證據指出人類是導致全球暖化的元兇,就以去年為例,世界自然災害數目已高達880件,自然災害發生的次數正在逐漸攀升,且伴隨著自然災害發生的就是經濟的鉅額損失,面對未知的明天,風險以及不確定性極高,且明天來得愈來愈快。IPCC AR5的

海峽兩岸服務貿易協議——環境服務業開放項目說明
今日媒體報導網友成立「自己的服貿自己審」網站,刊載服貿協議「用民眾看不懂的聯合國CPC行業代號,是不想讓臺灣人知道事實的意見」。環保署特別就服貿協議所列出之我方環境服務業開放項目之業別及行業對照說明如下:汙水處理服務業(CPC9401)、廢棄物處理服務業(CPC9402)、廢氣清理服務業(CPC9404)、噪音與振動防制服務業(CPC9405)、土壤及地下水汙染整治服務業(CPC9409)及技術檢測及分析服務業之環境檢測(CPC8676)列於服貿協議中,而這6項服務業均為自98年6月30日起已經分批公告為開放陸資來臺投資項目。也就是說,在本次簽署之服貿協議中,「環境服務業」並無新增開放項目。我國環境服務業之開放範圍為我國加入WTO之承諾內容,且屬已開放陸資來臺投資項目。另一方面,陸方加入WTO時,僅承諾開放臺商與大陸合資。透過服務貿易協議,陸方承諾開放允許臺灣環境服務業者在中國大陸設立合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