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接軌聯合國《汞水俣公約》 環保署預告《限制含汞產品輸入》草案
1956年,日本九州的水俣(音同雨)市爆發集體汞中毒的公害事件,上萬人出現四肢麻痺、步行困難、言語障礙等病徵,開啟了科學界對於汞健康危害的研究,進而促使聯合國於2013年締結《汞水俣公約》,並於2017年8月16日生效,公約中要求締約國於2020年開始禁止開關及繼電器、水銀燈等含汞產品的生產、出口或進口。台灣雖非聯合國成員,仍需接軌「逐步限汞、最終禁汞」的國際趨勢,環保署配合《汞水俣公約》,修正《列管毒性化學物質及其運作管理事項》於2021年1月1日起禁止將汞用於製造開關及繼電器、普通照明用高壓汞燈、溫度計等非電子量測儀器。並在昨(3日)預告《限制含汞產品輸入》,於2021年1月1日起禁止進口上述三類含汞產品。2021起禁止進口水銀量測儀器、高壓水銀燈、含汞開關 最高罰600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