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農委會:自經區不會進駐損害本國農業的產業
農委會主委陳保基、國發會主委管中閔24日在農委會舉行記者會,說明《自由經濟示範區特別條例草案》第33條、47條修正。另外,關於條例中設立自經區土地取得牽涉到一般徵收、區段徵收部分也刪除,回歸現行土地徵收規定。而這並沒有比較好,因為以現況來看,取得土地的方式主要還是一般徾收、區段徵收。草案第33條:「給予外國營利事業於區內從事儲存或簡易加工者,得享最高10%內銷產品免徵營利事業所得稅之優惠。」有學者質疑所謂「簡易包裝」規定太鬆,如果只是換個標籤是否也算「簡易包裝?」陳保基表示,農業加值主要目的是增加附加價值,不是在鼓勵簡易加工,為了避免引起誤會,第33條排除「農產品內銷」。草案第47條 :包括「野生動物及其產製品」的輸入、輸出、飼養 、繁殖、陳列、展示及買賣,排除野保法《野生動物保育法》第24條第二項規定:「保育類野生動物之活體,其輸入或輸出,以學術研究機構、大專校院、公立或政府立案之私立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