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慈濟內湖基地不環評 民告環保局
針對慈濟變更內湖保護區案,內湖保護區守護聯盟、蠻野心足生態協會、台灣生態學會以及多名民眾,昨(24日)上午來到北市府大門口,向北市府環保局遞送公民訴訟告知函,要求環保局必須命令開發單位進行環境影響評估。環評法規定,人民或公益團體得基於維護環境公益的目的,主動請求主管機關執法,超過60天如仍無法達成目的時,更得直接向行政法院提起行政訴訟,也就是說,如果環保局在未來的60天內沒有做出適當的回應,告知人便將可向行政法院對環保局提告。市府環保局官員唐振雄說,慈濟內湖開發案是否要辦理環評,需由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建管處、發展局等單位認定,並送案件到環保局,環保局才會受理辦理環評。現場居民表示,環保局多次參與都發局審查會議,對於4.4公頃大面積的山坡地開發案竟然不主動命令環評,卻要等變更案通過以及其他單位通知後才做環評,這種環評有甚麼意義,真是太離譜了。慈濟認為內湖開發案是包括志工訓練、教育用途等,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