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重新釐清工程會角色
近日台南地檢署偵破台南市警政新建大樓的「蠹蟲」專案,暴露出國內工程界長久以來的產學官勾結分食公共工程大餅的弊案,此種貪瀆事件固然不應該,但要對症下藥非要從制度面著手不可。同時也要檢討目前有哪些不適用於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承辦範疇,減少工程會的工作負擔,使其更有餘力專心於真正的重大工程審議。目前公共工程雖都有名義上的公開招標,但有些屬較人文或學術面向的計畫並不適合目前的審議方式。例如日前簡妙如君之「海洋音樂走調了」一文,就指出主要的癥結是誤將文化創意產業放在「外行管內行」的官僚制度與招標文化下,如此註定被犧牲。像今年度農委會的科技計畫研究方式,由以往較常採用的學術補助方式改為委託研究辦理,也落入類似窠臼。 其實一般學術界並不清楚學術補助與委託辦理兩者的差別,但清楚且明顯的是今年度的農委會的委辦科技計畫都須於公共工程委員會的網站上登記、投標。對於大部分不黯招標作業程序的研究人員而言,面對繁複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