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與馬總統談農村再生條例

    與馬總統談農村再生條例

    農村陣線的代表與馬英九總統在總統府會面。為甚麼會面,談了什麼,台灣的農村果真有明天?請聽作家吳音寧娓娓道來…伙伴們,若你問我去和總統會面的情形怎樣?坦白說,那天(4/29)晚上約莫十點,當我踏出總統府(風咻咻咻直灌)的穿廊大門,我只感到頭腦熱熱的,還理不出個頭緒……。或者,你還不知道我們──當我說「我們」,希望也包括了你──去見了馬英九。為什麼要去?為什麼會去?若你問,喔,不需要你問,我們就要──而且這個尚未有組織、尚未有辦公室、開放的、只是有個名字的團体也決議一定要──向伙伴們報告這件事。關於我們正在進行的農村運動中的其中一件事;行事曆上4/29號晚上的事。首先,必須向各位報告的是,4/29晚上,為什麼我們與總統有約?原因很多,我想一定和那些寫過反對農村再生條例的文章的人有關,和那些拍過影片的人有關,也和十幾天內就匯聚的、簽署「不要說再見──反對農村再生條例草案」的連署人有關(證據之一,

  • 給支持農再條例的社造者十問

    給支持農再條例的社造者十問

    農村再生條例,是危險或是機會?「危機」一詞同時包含了「危險」與「機會」兩個意涵,目前在立法院通過一讀的「農村再生條例」,在社區營造界引發不同的反應,正是對於「危險」與「機會」的判斷不同。在政治面,完全執政的國民黨是否願意傾聽人民聲音,用更周延的方式立法,尚不可知。但如果我們把台灣也視為一個大社區,一項可能嚴重影響這個大社區的法案,社造界自應藉此機會好好引發討論,思索法案對社造可能的影響,並發為議論介入立法,這才符合社造精神。很高興看到報載,馬英九總統也同意應該多辦公聽會,集思廣益。農委會體察上意,很快地安排了6天11場的「公聽說明會」。然而,在這個不知是「公聽會」或者「說明會」?也不知討論的焦點是「農村再生」或者「農村再生條例」?11場活動辦下來,除了發出去數千個便當之外,不知有多少社區民眾因此知道什麼是「農村再生條例」?不知道討論重點是「農村再生」還是「農村再生條例」的會!

  • 從WTO看美國農業

    從WTO看美國農業

    1981年農發會送我到美國維斯康馨州(Wisconsin),參加美國FFA(Future Farmer Association)進修計畫。受訓後返國想要大展身手,但因為我沒有農業市場知識,也不懂農產行銷規劃 ,所以我大敗。因而賣掉農地,還清債務,轉換跑道,改做房地產買賣。1988年因某種特殊機緣再度前往美國求發展,我還是再度選擇農業做為我的理想目標。專心研究農產品行銷,直接投入農業市場工作,直到2003年退休回國為止。以下針對我個人在美國期間,所看到的美國政府在農業轉型上所做的扶導政策,簡述參考如下:一、從傳統經營模式進入農業企業化,美國政府與農民如何因應?1980年代當時美國大部分的農戶還是維持傳統經營模式,養牛的要自己種植飼料,例如玉米、牧草等;養豬的也是自己種植豬所要吃的飼料作物,完全自產自足。飼養的數量則因地的大小而定,販賣牛、豬的收入是他們主要的收入。牛、豬吃剩的作物再轉賣是他們

  • 「農再大熊丸!」農村經得起副作用嗎?

    「農再大熊丸!」農村經得起副作用嗎?

    10年2000億。平均1年200億,4000個農漁村年年申請,平均每年可得500萬,十年可得5000萬。此金額對社造是未曾有過的天文數字,部分人視農再條例為農村活化的強力仙丹。水保局的說明會2009年4月21日農委會水土保持局在高雄縣政府舉辦「農村再生條例說明公聽會」,會中水保局官員只說明透過社區營造可讓農村再生,且推出該局所輔導的社造成果以強化條例通過後農村再生的新未來。與會官員與眾多社區工作者(村長、理事長、鄉民代表、都市回巢者等)難得官民口徑一致並強烈表示:農村已經等了50年,請給農村一個機會!水保局更推波助瀾說,機會已經來了,看大家要一起推(推動法案通過),還是把它退回去!會中令人錯愕的是,水保局未說明任何法條內文且其強調的社造議題,相關條文卻有6條(全文42條),占農村再生條例1/7。這裡不是要談條文比例的議題,而是條文多著重於補助硬體(第二章)和土地變更使用(第三章),法條中幾

  • 日常生活的軌跡和農村再生條例

    日常生活的軌跡和農村再生條例

    這是一份遲到的農再條例公聽會感想(2009年4月21日高雄場)。綜合著這次鐘永豐老師「藝術與運動的野合」演講在所上引發的一些討論與思考,和自身與社造經驗的連結提供一點想法。記得大約7到8年前,當時還在宜蘭念書的時候,朋友拿給我一張專輯叫做「菊花夜行軍」,裡面的第一首歌是「縣道184」。裡頭大概是在描述青年離鄉與歸鄉的心情,而縣道184就是回到美濃鎮上必經的一條路。對於這首歌一直以來都令人感到深刻,也許是描寫的內容讓我覺得很有畫面,或是觸動到某塊淺意識吧。因此以這首歌做為公聽會感想的開端。4月21日農再條例公聽會高雄場於高雄縣政府舉辦,因為在農再條例討論群組之中,所以也閱讀了非常多人的感想和建議,因此儘管這是第一次參與所謂公聽會現場,但很不讓人意外的也看見水保局是如何動員社區、如何做水保局觀點的農村簡報,一面倒的現場都是支持農再條例的人。簡單的說簡報裡不斷試圖說明的大概有幾點:讓我們再跳回到

  • 拆解捷運神話的起點

    拆解捷運神話的起點

    交通部長毛治國批評「連公車都跑不出來,蓋捷運會是一場災難」,財務問題是拆解捷運神話的起點,接下來將引爆南北資源分配的矛盾,最終勢必要扭轉長期對小汽車的補貼,才能達到兼顧公平與效率的永續交通政策。如果交通部以財政窘困與經濟效益為由不同意中南部縣市興建捷運,是否用相同標準檢視大台北捷運路網不停歇的盲目建設,以信義線東延段或南北線為例,隨手拈來都令人嘖嘖稱奇。信義線東延段只有兩站,平均每公里77億元天價幾乎是世界第一,總經費125億元足以讓福德地區約50,000人口公車免費25年,卻僅能將當地大眾運輸比例提昇不到2%(從52.72%至54.09%)。該案在去年立委選舉時,國、民兩黨候選人爭相侮辱為全民守護荷包的環評委員,目前正在積極「爭取」中央補助。 而台北市府的如意算盤是,終點站廣慈博愛院更新自建經費約80億元,如果爭取中央補助將捷運拉過來,便能吸引廠商來投資BOT案,只要負擔東延段建設經費的

  • 馬英九勿忘課碳稅的地球日承諾

    馬英九勿忘課碳稅的地球日承諾

    去年馬英九總統剛當選不久,在101大樓「小於2度C」的地球日點燈儀式上,強調限制溫室氣體排放的重要性,重提選前課徵碳稅的政見;並於一個多月後的世界環境日,在全國NGO環境論壇上再次承諾。一年來「能源稅(或碳稅)條例」立法進度卻是減碳三法中最為遲緩的,至今行政院仍無草案,財政部長也未出席全國能源會議。儘管朝野與學界同表支持課徵碳稅降所得稅,卻比不上「再生能源發展條例」和「溫室氣體減量法」分別有總統馬英九、環保署長沈世宏「一定會過」的強力背書。課徵碳稅在世界上並非新鮮事,挪威等北歐國家早在1990年代就已經實施,為避免碳稅肥政府瘦企業,必須同步調降所得稅,從「有所得就課稅」轉向「污染者付費」和「使用地球者付費」之後,便產生環保節能與財富公平分配的雙重紅利。沒有核電廠的丹麥,也完全不向中東進口石油,不僅策略性扶持再生能源產業,並採用高油價與碳稅的市場機制,從1980年迄今國民所得增加七成能源消耗

  • 再忙,也別忘記只有一個地球!

    再忙,也別忘記只有一個地球!

    4月的國際社會用「忙碌」二字來形容應不為過,從月初(2日)在倫敦召開的G20高峰會議開始,5日北韓便因執意試射火箭引發了區域安全爭議。7日歐巴馬在結束北約60周年相關活動後於伊拉克會晤了總統塔拉巴尼,承諾美軍將如期撤出,15日歐盟公佈新的漁補配額,導致法國漁民激進抗議並癱瘓了英吉利海峽的航運,17日至19日,亞洲與美洲的兩場會議分別確定了區域國家間未來的合作基調與方向;美國不再抱持霸權與單邊的老大心態,亞洲國家則是要攜手合作共渡金融危機。當然,今天的第39個世界地球日也是4月裡關乎全球人類的一件大事。上述時事發生之地點與關鍵當事國未必相同,有些離台灣很遠,有些則近在咫尺,甚至我們還參與其中。惟在全球化的當代,每起事件可以說幾乎均與我們密切相關:G20高峰會議雖係以國際金融管制、經濟紓困方案為主題,但中國在過程中展現的影響力和與美國與他的協商互動,已無形中讓台灣的國際舞台又被壓縮了。北韓引發

  • 樹靈碑

    樹靈碑

    松山菸廠的老樹被移走,移種之後許多已經死去,移樹的人沒有感覺?是不是劊子手?地球暖化的苦果終要人類自己承受,南北極冰層逐漸融化,會造成海平面上升多少公尺,會有多少劇烈的氣候變化出現、導致旱澇交替經常發生?我們種樹都來不及了,怎能容許種小樹砍大樹、或是砍樹後來種花種果樹?人類能夠平安度過21世紀嗎?都市開發的腳步從沒停止過,現在還要將快速開發的步伐導引到鄉間,情況更惡劣了。每年的3月12日大官小官都在種小樹擺姿勢,我認為應該先舉辦樹靈祭,立下樹靈碑,紀念因為開發而倒下的大小樹。各大小企業公司也響應節能減碳努力種小樹,然後呢?有多少可以順利長大?小樹長大要很久,幾十年的老樹因新廠動工很快就消失了,親眼看到怪手連根拔起的畫面,你會沒感覺?以前日本人在阿里山砍伐大樹,後來立了樹靈塔,為什麼?什麼時候會有人幫這些松山菸廠的陣亡老樹辦一場樹靈祭?立下樹靈碑,讓我們深刻反省。相關閱讀: ‧松菸巨蛋環評未

  • 從能源價格訂定之觀點,看英華威撤資案

    從能源價格訂定之觀點,看英華威撤資案

    能源定價問題,向來為能源經濟與能源法研究之重要核心,但同時也是棘手之議題。此並非遭遇英華威風力發電定價或再生能源定價所獨有之問題,即使定價機制已經發展很成熟之油價、電價、氣價等,也已在這些年台灣政壇掀起數股風暴。總體言之,能源價格訂定,需考量多方面之環保、能源安全、經濟等因素,目前世界上並無存在所謂「完美」之定價公式,唯有存在符合當地能源情勢與國情之定價模式。再生能源之定價,亦不可脫離此一定價邏輯。德國雖於1991年就已有再生能源注入電網法,但真正再生能源高額收購價格機制之建立,也是歷經長達「9年」之努力,才在2000年通過再生能源法實現。且若非綠黨於1998年加入聯合政府,恐怕需要花更久的時間。由此,亦可見能源定價的「政治性質」。此種早期「做多再生能源收購價格」、「重賞之下必有勇夫」之邏輯,在近來之歐美社會則產生了檢討之聲浪。近來因人民體認到電價大幅上揚之缺失而形成一股政治壓力,已在歐盟

  • 行政院版《農村再生條例》草案之我見

    行政院版《農村再生條例》草案之我見

    分區變更,一國兩制?依據「區域計畫法」第15條規定,區域計畫公告實施後,不屬「區域計畫法」第11條之非都市土地,應由有關直轄市或縣(市)政府,按照非都市土地分區使用計畫,製定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圖,並編定各種使用地,報經上級主管機關核備後,實施管制。變更之程序亦同。「農村社區」指非都市土地既有一定規模集居聚落及其鄰近因整體發展需要而納入之區域(「農村再生條例」第3條第1項第1款),故納入「農村社區」區域內之土地,其使用編定、管制與變更究竟要依「區域計畫法」之規定,循內政部訂定之「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規則」辦理,或依「農村再生條例」第24條第3項之規定,再來一個「由中央主管機關(農業委員會)定之」。整頓景觀,如此侵權?「農村再生條例」第31條規定,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對農村社區內有妨礙整體景觀、衛生或土地利用之窳陋地區,得通知該土地所有權人或建築物所有權人,限期依已核定之農村再生計畫改善;屆

  • 澎湖的另一個選擇:爭取發展觀光醫療

    澎湖的另一個選擇:爭取發展觀光醫療

    觀光產業是澎湖最大的經濟命脈,醫療品質低落則是澎湖人心中永遠的痛,若能將觀光和醫療兩大產業有效的整合,積極爭取發展觀光醫療,除了能夠吸引國際觀光客外,同時亦可提升醫療的品質,對澎湖而言,可說是一舉兩得的作法,值得主政者向中央政府積極爭取發展的機會!根據「Asian Medical Tourism Analysis」的報告指出,2007年有超過290萬名病人前來亞洲各國進行醫療觀光,預計在2012年之前,人數將以17.6%的比率持續成長。私立醫療院所協會亦指出,醫療觀光客的產值約高於一般觀光客4至6倍。目前亞洲各國無不卯足全力爭取這塊龐大的商機。醫療品質低落的澎湖更應把握機會,積極向中央政府提出澎湖需要改善醫療品質的強烈決心。如果澎湖人患重病或動手術,就必須等待直昇機後送到台灣醫治,讓人不禁感嘆:澎湖人實在沒有生病的本錢呀!我想澎湖目前最迫切需要的應該是完善健全的醫療體制及資源吧!長久以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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