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環評草案通過 蓋高樓須推綠能
北市受理的環評案件高達八成是高樓建築,昨北市環評委員會通過「台北市推動宜居永續城市環境影響評估審議規範」草案,規定未來興建高樓須設置太陽光電設備、雨水回收系統、預留電動車充電空間,並加強施工期間空汙以及噪音規範,打造宜居城市。環保局副局長蔡玲儀表示,依照環境影響評估法規定,30層以上的住宅大樓及20層以上的商辦大樓,必須實施環評。北市近三年申請環評案的高樓建築有35件,每年均超過十件,相較十年前的案量成長三倍,更有必要針對高樓建築特性,進行開發審議規範。蔡玲儀說明,該草案最大的突破是推動綠能,未來針對建築基地超過1000平方公尺的高樓,須在屋頂設置建築面積5%以上的太陽能光電設備,推估每年可增加20萬度的再生能源發電量。建築物也須就外殼、空調、照明及動力等設備系統,提出節能效益評估,施工及營運期間應減少50%溫室氣體;針對北市旅館、商辦大樓等用電大戶,則須設置能源管理系統,建立能源履歷,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