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國土法,給問嗎?地政學者戴秀雄來解答(一):從過去缺失看國土法未來
2015年《國土計畫法》(簡稱國土法),終於在立法院通過。作為國家山林永續發展的最高指導原則,《國土法》是否是一切土地爭議的解答?《國土法》是從《區域計畫法》演進而來,能否突破舊法的窠臼,朝著理想前進?國土法通過之初,本報即邀請環境律師詹順貴與內政部營建署來為讀者解惑。為讓民眾更深入了解國土法,特地邀請政大地政系助理教授戴秀雄,從國土法法規本質的限制、歷史發展的脈絡、人為執行的問題、看解讀國土法的未來。 國土治理相關法案簡介:國土管理是中央與地方層層負責的概念。《國土法》通過後,中央須公告實施「全國國土計畫」,之後,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再依此原則公告「直轄市、縣(市)國土計畫」 (以下簡稱縣市國土計畫)與國土功能分區。 《國土法》通過以前,國土治理分為三類:都市土地由《都市計畫法》管理;非都市土地由《區域計畫法》管理;國家公園則由《國家公園法》管理。 《國土法》雖然是從《區域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