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森林覆蓋之土地面積比:69分
去年此項評分為70分。我們認為:沒有明顯的進步,造林面積甚至下降。同時我們也維持去年的評語:至少台灣禁伐天然林。但所謂造林的方式值得檢討,譬如單一樹種種植;以及補助造林的績效,或者是否造成大家砍伐原來的森林去造林。森林覆蓋大致上維持在60%,政府應思考的是,台灣一直在砍別人的森林,應思考不只維持台灣的森林覆蓋率、也要思考到我們在消耗別國的森林資源。定義與說明:依第三次森林資源及土地利用調查所得森林面積(21,024 km2)為基準,自91年起逐年累積「臺灣地區造林面(森林面積+臺灣地區造林面積-臺灣地區森林災害)/ 臺灣土地總面積 (36,006.18km2)。森林具有提供多種林產資源、遊憩、水土保持、淨化水與空氣污染,為台灣陸域生態重要核心上游區,提供多種生物棲地等多項生態、社經、文化等功能,對於水土保持、生物多樣性、生物棲地、空氣污染、水質淨化均有關鍵影響,其變化為生態保育重要議題,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