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科四期 政府要講道理
土地徵收涉及人民基本人權及財產權的剝奪,本應非常謹慎,並盡可能不予使用,惟我國政府在威權統治時期已養成惡習,造成積重難返的現象。如今雖然已經解嚴多年,但是,非常遺憾地,為了拉攏地方派系,並解決政府財政嚴重窘困問題,政府的行政作為不僅未予改變,甚且有變本加厲的趨勢,政府並且專挑社會弱勢者──農民下手,這使得社會公義蕩然無存。政府往往與地方派系相互合謀,隨意擬定興辦事業計劃,並掛上國家重大建設旗幟,由上而下的號令其他行政官僚,輕易的啟動土地徵收計劃、用水取水計劃及其他相關計劃。由於土地徵收的把關甚不嚴謹,徵收機關並未對土地徵收所必備的要件一一實質審查,這使得興辦事業計劃在提出之時,其內容便甚為隨便,需用土地人(如國科會)往往以為「頭過身就過」,反正土地先行徵收,至於後續使用是否依循原先所提的事業計劃,則幾乎不是土地需用人需考量的部分。中科四期二林園區就是一個最好的惡例。國科會原先所提興辦事業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