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修法公告前 北市住宅區寵物業被令歇業
寵物業者及公會經過六年爭取,使得「台北市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自治條例」修正案於10月2日3讀通過,准寵物寄養、寵物美容及寵物零售業可附條件進入住宅區,目前法規已送至行政院備查,通過即可公告。但有業者反映,修法即將公告期間,動保處突接獲大量檢舉,開始對住宅區寵物業大稽查,甚至要求業者歇業到法規公告後才可營業,讓等著合法化的業者不知所措。「特定寵物業管理辦法」2000年公布,起初只有將犬隻被認定為「特定寵物」,因此販售犬隻、寵物犬旅館,須申請特定寵物業許可證才可合法經營;而2017年10月農委會修法將寵物貓也歸類為「特定寵物」,並給予業者1年緩衝期,2018年10月18日以後若販售貓隻、寵物貓旅館未申請特定寵物業許可,可依法開罰10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罰鍰,並勒令停業、可按次開罰。申請特定寵物業許可須符合土地使用分區,但因土管法令尚未公告,即使住宅區寵物業者有意願申請合法化,但面對動保處近日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