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誰應該得到賠償?
味全新AGU嬰兒奶粉所引發低血鈣病童的賠償問題,最近產生了許多認定上的歧見,使這個近年來最大的社會公共事務衝擊事件,橫生不少枝節。部分醫師不願開診斷書給病家,是引起困擾的導火線;一些病家又對自己家孩子的症狀做過度反應,以為醫師存心隱藏發病的事實。事情就這麼僵住了。這次事件對整個社會來說,是前所未有的經驗,在共謀解決辦法的過程中,難免錯失連連。事實上,直到目前為止,對什麼狀況的嬰兒,應獲得味全公司的補償,味全公司、民眾、醫師之間還未發展出一套「共同看法」。國立臺灣大學醫學院神經內科教授陳榮墓就表示,「時間」很重要。味全公司必須在短期內,定出合理賠償方針,讓民眾理解,補償辦法所照顧的面,並不苛刻。合理補償的對象可能的「定義」應是,(一)去年5月中旬以後出生的幼嬰。(二)曾經在出生1星期後至3個月內發生過抽筋的現象。(三)驗血時發現低血鈣症狀。(四)曾經服用一罐以上味全新AGU嬰兒奶粉。只要合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