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守住乾淨農地 「農產業群聚地區」全台23.4萬公頃 不能納管只能搬
《工廠管理輔導法》於2019年修法,以解決工廠蓋不停的沉痾。但蔡政府上台(2016年5月20日)前既存的低污染工廠,則允許在農地上就地合法。例外條款[註]是則經濟部或地方政府公告的「不宜設立工廠」地區,即便符合低污染、既存兩大條件,仍不得申請納管,必須搬走。《工輔法》今(20)日公告,經濟部1月預告的「基於環境保護或安全考量不宜設立工廠者」(草案)將於下午正式公告上路,其中規範不宜設立工廠區域,包括28類地區,含自然保留區、野生動物保護區等,及農委會提出的23.4萬公頃「農產業群聚地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