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評

  • 松菸環評無違誤 法院判可開發

    松菸環評無違誤 法院判可開發

    松山菸廠附近居民不滿松山菸廠開發計畫案環評通過、可開發,提起行政訴訟。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日前判決居民等人敗訴。根據行政法院的判決書,台北市政府於民國92年進行松山菸廠土地為特定專用區細部計畫案的BOT招商,甄選後與遠雄巨蛋公司辦理簽約。遠雄巨蛋於96年提出「台北文化體育園區整體規劃案環境影響說明書」送審未通過,再提替代方案重新送審,環評委員會於100年作成有條件通過的審查結論,北市都市發展局也於同年核發建造執照給遠雄巨蛋。荒野保護協會、專業者都市改革組織及10名附近居民認為開發案環評決策過程,資訊錯誤不足、條件擬定恣意草率,欠缺合理性等,不滿環評審查結論、都審案及核發建造執照的處分,於提起訴願遭不受理後,提起行政訴訟。法院審理認為,環評過程合於北市府環境影響評估審查委員會組織規程,環評審查結論處分並無違誤等,判決居民敗訴,遠雄巨蛋可開發,但全案還可上訴。

  • 政府組改 國有林保育歸環資部 林產屬農業部

    政府組改 國有林保育歸環資部 林產屬農業部

    有關行政院組織改造方案中,原農委會林務局業務歸屬問題,林務局日前發布新聞稿,公布行政院組織改造推動小組決議:林產、林農等森林產業部分,將由農業部辦理;而國有林地經營管理及保育,則是按照原規劃,由環境資源部成立之森林及保育署負責。林務局表示,行政院組織改造方案,原規劃將林務局改隸環境資源部為森林及保育署,但因部分學者、林產業者及立委反映,環資部並不適宜操作林業生產,因此略有調整。林務局表示,為關照29萬餘名林農的生計,且基於林業產業不可廢,經提報行政院組織改造推動小組決議,由農業部成立相關林產部門,負責經濟造林、林產業發展、城鄉綠美 化及樹木健康管理,使林產業可與農漁牧產業統合,相互支援。至於國有林地經營管理及保育業務,仍依行政院原規劃歸由環境資源部成立之森林及保育署負責。林務局強調,這項調整方向中,僅有林產、林農屬森林產業一環部分,由農業部辦理。森林本具多目標功能,如此分工,可妥善經營森林

  • 搶救台灣千年歷史

    搶救台灣千年歷史

    地面上,開發工程進行。地面下,千年遺址出土。當歷史考古遇上開發工程,來自中研院的考古團隊,總是在危急中,搶救台灣千年歷史...大雨後的蘇花改公路工程現場,一群人努力的進行著,漢本史前遺址的搶救挖掘工程,考古計畫主持人劉益昌,以千年前的台商,來形容漢本遺址的重要。漢本遺址粗估距今1300年以上,遺址中出土的冶鐵殘蹟,顯示這群史前人類,已經會從不同地區,取得鐵砂、煤炭,進行鐵器製造,勾勒出千年前,史前台灣各地交流的繁茂景況。搶救考古行動,必須在一定時間內完成,因為道路開發工程不會停頓,將要在考古工作告一段落後,掩埋遺址,繼續動工。面對工程開發的壓力,考古工作必須在有限時間內,解開遺址之謎,探究台灣千年歷史。在漢本遺址內,發現一條史前人類構築的擋土石牆,但是這些重要史蹟,最後必須隨著工程重新動工,再度掩埋入土。搶時間成為搶救考古的第一要務,工作人員不分假日,不管天氣,搶救遺址中的器物。在日月潭向

  • 20121222台東美麗灣環評 場外人物群像

    20121222台東美麗灣環評 場外人物群像

    12月22日美麗灣飯店開發案於台東縣議會舉行第7次環評,無論台東耆老、小孩、部落青年、在地的藝術家,或是遠從外地而來的青年學子等,都齊聚在場外表達對環評結果的關心,以及反對美麗灣飯店開發的決心。台東長者到場聲援反美麗灣。台東部落青年肩起傳統竹筏,捍衛傳統領域。在地藝術家也以台上演唱、台下應和或統籌抗議現場等形式參與。各地而來的青年們,也聚集在台東縣政府前,表達對這片土地的關心。長期守護自己家鄉不受汙染破壞的社運人士,也從各地趕來。包括人禾基金會方韻如成功捍衛自家良田免受後龍科技園區徵收的農民洪箱為反美濃水庫成立交工樂隊的金曲歌手林生祥以及用音樂捍衛台灣農業與永續土地的農村武裝青年阿達。阿達說,我們都出生於西部海岸,看著自己家鄉的政府以經濟發展為名在沿岸豎立起一座座建築,但是環境遭受嚴重汙染、自然資源耗盡,當地居民卻沒有得到更好的生活。來到台東反對美麗灣,是不想看到西部的憾事在東海岸重演。進

  • 請行政院站出來協調高屏大湖開發案

    請行政院站出來協調高屏大湖開發案

    9日環保署初審通過高屏大湖開發案(兩案併陳送大會確認),當場引發抗議,有人指環評會主席護航太有力、環保署官員主導毫不遮掩、環評委員半推半就配合演出。但回想這些年來審查案件或許有別,同樣場景卻一再上演,環評會已演變成社會衝突的場域,更扮演政府不當開發的白手套。如果是這樣的話,在行政院下的環保署設一個環評制度是否還有其必要?高屏大湖案更赤裸裸曝露出環評制度的困境,也見證行政院整合政策的無能。試想如果高雄增加10萬噸供水能解缺水之苦,大家有什麼理由反對?但如果說水的來源只有挖良田做人工湖一個選擇,恐怕連水利署官員都不會同意。因為就如會中各界所說的,還有自來水減漏、廢水回收、海水淡化、推動節水、水價調漲等策略,而且任何一個只要貫徹執行,輕易就有10萬噸水可以取代。但這些看來理所當然的「替代方案」到了環評會上卻是雞同鴨講。問題就出在這些方案分屬不同部會職責,也在環評會上各自表述可以這樣做、那樣做,但

  • 高屏大湖環境差異分析 關關難過關關過

    高屏大湖環境差異分析 關關難過關關過

    高屏大湖開發案昨(9日)進行第三次環評差異分析審查,高雄市、屏東縣都反對開發,且強調未來將朝節水型方向努力。上百位毛豆農到行政院陳情人工湖應另找替代方案,不要犧牲毛豆產業導致上千農民失業。多位環評委員質疑開發效益不高。連環保署綜計處科長俞振海都強調應先請經濟部釐清土地利用再送環評。綜上討論,各界都認為此案疑慮尚多,昨天即使不否決開發案,至少應要求補件下次再審。然而大出意料之外,在閉門會議時,主席、成大地球科學系教授林慶偉主動建議「切割議題」,強調只要針對E湖區審查就好。並將以下兩案併陳送環評大會確認。第一案:只通過E湖區,未來水利署如要開發其他四個湖區,應重送環評。 第二案:退回經濟部,釐清高屏大湖農地與水庫利用的衝突問題。所謂「兩案併陳」等於議而不決,但在程序上卻通過了專案小組審查,只要再送到環評大會確認時,水利署提出一些補充說明,環差就會順利過關。  高屏大湖E區一旦通過,188公頃毛

  • 新板特區專案環評 有條件通過

    新板特區專案環評 有條件通過

    環保署今天審查新板特區國際觀光旅館興建營運案專案會議,環評委員共識決議此案「有條件通過」。開發單位說明,新北市政府在民國98年發布實施「變更新板橋車站特定專用區細部計畫書」,變更該區成為開發強度較高的辦公商旅區。目前基地位於縣民大道與民權路交叉口(板信雙子星大樓旁),現況為空地及台灣菸酒公司廢棄宿舍。環評委員李素馨指出,建案中的空橋設置,不僅排碳量大且其必要性仍令人質疑,「旁邊就是公園綠地,為何放著公園不走,要走空橋?若空橋專門設計給旅館住戶使用,其公共利益就更矛盾了,」空橋造成的不公平性仍須再討論。環評委員共識決議此案「有條件通過」,並列明7項條件:要求與鄰房建物外牆至少6米寬以上,且要清空;晚上8時後不得進行營建工程;停車位有一定比例供外部使用,並依公共收費標準;施工期間設置申訴專線及意見回覆箱,並做成紀錄;承諾減碳量40%以上;取得環保署規定金級環保旅館標章;承諾對鄰近居民隱私 權有

  • 北纜的條件

    北纜的條件

    2012年12月21日,北投纜車有條件通過環評,附加條件,能否確保一條,安心北纜?北投纜車大事記1979年 台北市長李登輝廢娼,提出北投纜車以振興觀光。1989年 陽管處建議纜車路線自新北投至陽明山。1997年 陽管處決議開發,北市接手。2005年 北市府與廠商簽訂BOT約,金額29億元,無環評。2006年5月 正式動工。2006年7月 爆發官商勾結弊案,停工。2010年 北市環保局建議實施環評。2012年12月 有條件通過環評。北投纜車,規劃路線全長4.8公里,運量每小時約2000人,設置山下站、龍鳳谷、陽明公園以及山上站,起站規劃在百年北投公園裡,期待能疏解陽明山花季的交通問題。這個30多年前提出的政策,在2012年進行了三次環評審查,最終以有條件的形式通過,但重回環評現場,這條打算連結北投溫泉區與陽明山的纜車,讓人擔憂的問題,其實還不少。地質安全、硫氣鏽蝕、文化沖擊、噪音、隱私、新北

  • 填海造島 邱文彥:台灣是開放海域應慎重

    填海造島 邱文彥:台灣是開放海域應慎重

    針對無法回收再利用的廢棄物與營建剩餘物,環保署打算推動填海造島計畫。對此,國民黨立委邱文彥指出,台灣洋流跟他國情況不同,而且過去區位選擇也沒有完整論述,所以如果要填海造島必須要審慎評估。針對環保署打算推動填海造島計畫,曾經擔任過環保署副署長的國民黨立委邱文彥認為,雖然環保署參考日本大阪灣的造島經驗,但他認為台灣洋流情況複雜,不能片面參考,必須要慎重評估。邱文彥也說,除了要擔心可能會有溶出物質汙染海洋之外,他更指出,過去填海造地的計畫,並沒有進行區位選擇的合宜性評估。除了要有區位評估之外,邱文彥更從文化角度來看,如果真的要填海造地,一定要先進行水下考古,避免古代遺跡被現代廢棄物再度淹沒。

  • 美麗灣硬闖 律師:嚴重破壞法制

    美麗灣硬闖 律師:嚴重破壞法制

    台東縣政府22日再度通過美麗灣渡假村環評,但長期參與美麗灣行政訴訟的元貞聯合法律事務所律師許嘉容指出,整場環評會議不僅行政程序違法、密室會議阻絕民眾參與監督,而所謂有條件通過只是簡單兩行手寫陳述,保證業者會落實監督機制,縣府事後才補上相關條件,許嘉容形容這根本就像空白支票一樣。今(27)日下午的「星期話題」節目邀請長期參與美麗灣行政訴訟的元貞聯合法律事務所律師許嘉容、以及前往現場採訪的新頭殼記者楊宗興,回顧當天從環評程序到排除記者與民眾監督的密室會議,並說明所謂有條件通過的結果,實際上又是何種狀況。並分析美麗灣環評有何瑕疵,以及監督地方行政權的必要。許嘉容首先說明在環評會議前的程序瑕疵,她表示,美麗灣97年的環評,在101年經最高行政法院55號判決就宣告自始無效,根本不應該有所謂的第七次環評。然而,即使如此,這次環評,不僅未再與當地居民召開說明會,也仍以舊有資料進行,程序上都有問題。此外,

  • 中國環境公民抗爭 困局如何求解?

    中國環境公民抗爭 困局如何求解?

    編按:2012年,短短四個月內,中國爆發了三起公民環境抗爭(在中國,以「環境群體性事件」稱之)。一時間,從中央到地方,都在密集探討應對良策。馮潔、汪韜遍訪中國相關黨政部門、專家,求解環境群體性事件新思維。北京大學環境法專業碩士生周霖(化名),將自己的學期課程作業鎖定在環境群體性事件研究上,課題名字叫做《開窗》。然而,令她始終困惑的是窗開何處?環境群體事件的解決機制到底在哪裡?這並非周霖一個人的困惑。2012年11月17日,周霖旁聽了一場名為「公共領域中的衝突解決:理論與實踐」的學術會議,參會人士包括大學、國家行政學院、中央黨校的教授、社區管理者和非政府組織,甚至還有一名法官。在這場僅召開一天的會議上,竟有4個報告的主題是環境群體性事件。會場裡,主持人常健——南開大學周恩來政府管理學院教授也在反覆問:「除了協商之外,還有什麼解決方法?」事件增速與案牘上的進步周霖的課件資料裡有兩個來不及刷新的

  • 美麗灣還沒結束 政府欠人民一個「公平正義」的解釋

    美麗灣還沒結束 政府欠人民一個「公平正義」的解釋

    台東美麗灣開發案22日環評審查有條件通過,一個8年來一路違法的開發案,卻透過法律漏洞、行政掩護而就地合法。法律存在目的是為了保障公平正義,然而如今美麗灣卻示範原來不公不義才能受到保障,這才是讓許多人感到挫敗與不解的地方。更諷刺的是,美麗灣事件徹底曝露我國《環境影響評估法》的不堪一擊,任由地方政府、業者玩弄、拆解、規避而無計可施,一部原本為保護環境正義、社會正義而存在的法律,如今卻化身為不公不義的護身符。2004年台東縣政府跟美麗灣飯店簽訂的BOT合約,開發面積5.9公頃,依《開發行為應實施環評細目及範圍認定標準》飯店或旅館設置達1公頃以上者就要環評,但卻透過基地切割先送0.9997公頃案以規避環評,取得建照動工造成既定事實,接下來才將開發案總面積送環評審查。環保署有必要說明像美麗灣這種拆解環評的手法應如何處置?難道可以透過事後補做環評就地合法?另外,美麗灣事件以來中央政府都將此事定調為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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