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們當前所認識的氣候變遷
IPCC分別在1991年至2007年發佈四次評估報告,這些也是全球氣候變遷談判的主要科學評估依據。第一次評估報告促成聯合國決議制定《聯合國氣候變化綱要公約(UNFCCC)》,第二次評估報告加速推動《京都議定書》;第三次評估報告增加『研究與系統觀測』、『氣候變遷的影響、脆弱性和適應工作所涉及的科學、技術、社會、經濟內容』及『減緩措施所涉的科學、技術、社會、經濟方面內容』三個新的常設議題。這導致IPCC在2007年的第4次評估報告整合常設議題,為氣候變遷議題提出更詳實的科學證據,並獲得當年諾貝爾和平獎的肯定。IPCC第4次評估報告(APR4)將為2012年後的國際溫室氣體(GHG)減緩與多邊工作談判提供重要的科學基礎。IPCC在2007年預測世界各地都將受氣候變遷影響,而受衝擊最強烈的國家將是開發中國家,非洲、亞洲、拉丁美洲、極地、小島國家等區域面臨的氣候變遷影響最大。全球變暖將導致氣候災害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