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英國國民信託組織的百年歷史(六):對比我國文化公益信託現況
編按:昨日環境信託專欄談到文化公益信託與其他保存機制之比較,本日續談環境公益信託相關案例,對比事務經營型文化公益信託的可能。並嘗試與英國國民信託相較,找出台灣可能的突破機會。我國文化公益信託、環境公益信託運作實務案例一、第一個公益信託基金- 公益信託陳春山法制研究基金我國第一個成立的公益信託為「公益信託陳春山法制基金」,於2001年由法務部核准成立,委託人為陳春山律師,受託人為中華開發工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信託財產為新台幣10萬元,目的在協助財經法制之研究及促進台灣公益信託事務之發展。二、類環境信託案例1.台東成功環境信託園區計畫受託人為台灣環境資訊協會,成立於2000年,為一社團法人,致力推廣環境信託,委託人則擁有台東縣成功鎮山區的地上權,嘗試將土地使用權信託給該協會。園區位於台東成功鎮山區,原為果園,於10年前轉手現任地主後,任其自然演替至今。就協會經驗,因為該地區屬於阿美族原住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