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戳破「山寨版聽證會」的牛皮
馬總統於就職2周年提出「環保救國」的10年願景,惟諸如苗栗竹南與中科四期徵收農地爭議、環保署因中科三期撤銷環評判決登報向行政法院嗆聲,甚至行政院長以閣揆之尊,在中科三期爭議開創所謂「停工不停產」之奇怪先例,又於國光石化一案中在無科學調查依據下,堅持「白海豚會轉彎」。從地方執政縣市到行政院長,無不競相拆「環保治國」的台。日前立法院以凍結預算相逼下,經濟部勉以同意舉辦「聽證會」。12月3日環評專案小組第3次初審會決議第4次會議於「行政聽證會」後再舉辦,經濟部旋即敲定11天後舉行,但遲至10日才公告案由、舉行時間、地點與意見表述程序等簡略內容。然而其程序進行究竟是比照第二階段環評之公聽會或是行政程序法之「聽證程序」,卻語焉不詳。立法院之所以要求經濟部另舉行聽證,即是鑑於先前舉辦的公聽會流於形式與草率,導致諸多環境與健康風險問題未獲釐清。因此,倘若經濟部將此場聽證會比照環評公聽會方式進行,無異是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