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趙家緯:莫讓深澳電廠成為能源轉型絆腳石
3月14日的環評大會中,以「九比八」得票數,通過台電提出的深澳燃煤火力更新案。然而新北市環保局已強調其將依據去年7月通過的「生煤許可審查原則」,不會發給新增生煤許可。而環評大會主席亦決議,請經濟部說明2025能源配比路徑與逐年配比,並在前述路徑下整體考量本案定位與開發必要性。故雖然環評大會最終的決定為「審核後通過」,但仍可藉由立法院預算刪減的方式,阻止深澳燃煤火力更新案的推動。故此刻更應詳細檢視台電於此案所提出的「利於北部供電穩定」、「採行超超臨界機組有助老舊燃煤機組降載」、「新增千億投資可提升內需」等論點。針對深澳燃煤機組更新案,新北市環保局以及關注此案之公民團體亦已指出其對於空氣品質、當地生態以及減碳目標之影響,本文則進一步從電網調度彈性、機會成本以及能源轉型治理制度三點檢視深澳燃煤火力電廠更新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