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循環杯入法、自備杯至少折5元 保麗龍杯禁用再延後
7月1日起,連鎖飲料店、便利商店、速食店及超市,都要受到新的減塑規範。環保署昨(28)日公告「一次用飲料杯限制使用對象及實施方式」,針對所有塑膠一次性飲料杯(含保麗龍杯)提出管制政策,除了給予自備飲料杯至少5元的價差優惠,店家需自2023年1月1日起提供「循環杯」借用服務。對此環團肯定指出,推動循環容器將是我國限塑趨勢。不過,環保署昨日公告的限用法規中,刪除了2022年7月1日起禁止所有飲料店使用保麗龍杯的規定,將其併入各縣市自行管制範圍,提報實施日期不能晚於2024年。循環杯使用入法 環團:推動循環容器成限塑趨勢我國身為手搖飲王國,每年使用超過20億個一次性飲料杯。環保署昨日公布塑膠飲料杯限用政策,將「循環杯使用」明確納入,代表連鎖便利商店跟速食店,未來都將開啟提供循環杯的服務。「循環杯」將分為「循環杯身」及「循環杯蓋」兩階段進行,由於杯蓋還有技術問題需克服,業者最晚可以至2024年才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