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動保法》修法專訪三立委:為何應管理遊蕩動物、餵食者視同飼主?
最近民間又再掀起要求農業部管理餵食遊蕩動物的訴求,然而這次《動保法》修法,行政院草案並無相關條文。民進黨籍立委張雅琳、黃捷、蔡易餘則分別提案,要求將餵食者視為實際管領之人,負飼主責任;公告遊蕩動物衝突熱區並禁止餵食;將遊蕩動物對人類及生態環境的衝擊跟風險納入12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綱等。立法院經濟委員會將於28、29日排審動保法,有動保人士把立委提案形容為遊蕩動物「餓死條款」,甚至明言年底選舉要把提案立委拉下台。《環境資訊中心》訪問三名立委,了解其修法目的,以及如何面對黨內及民間不同意見。張雅琳︰立委壓力也很大,希望政府整體盤點遊蕩動物造成的問題民進黨不分區立委張雅琳持續接獲各地反映,針對餵食遊蕩動物的爭議意見不斷。張雅琳坦言,議題不分藍綠陣營,很多立委的選區,都有民眾餵飼遊蕩犬習慣,「對有選區壓力的委員來說,真的會掙扎。因為立法後,第一個要面對的往往就是自己的鄉親。」張雅琳主張應先以科學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