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政治靠邊站,邏輯擺中間」才是王道!
中科三期案中,由一位神崗鄉和五位后里鄉農民組成的原告團,提起訴訟的理由之一是在環評審查委員會審查時,政府高層對外表達中科三期案應儘速通過的言論,影響政府機關代表投票的決定。原告的此一主張,使得中科三期案在我國行政法上的地位,相當於Motor Vehicle Manufacturers Association of the U.S. v. State Farm Mutual Automobile Insurance Co.案,在美國行政法上的地位。State Farm案的時代背景是1981年雷根總統上台主政。雷根總統的「施政理念」是「放鬆管制」或「解除管制」(deregulation),競選總統時承諾將保護美國的汽車工業。上任後,交通部為配合雷根總統的施政理念和政治承諾,撤銷了運作多年的強制安裝汽車安全帶的法規草案,該行政法規的目的是保障公眾的行車安全。State Farm案上訴至聯邦最高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