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評

  • 疑慮未除 鳥嘴潭人工湖 環評遭擋下

    疑慮未除 鳥嘴潭人工湖 環評遭擋下

    水利署為解決中部地區搶水大戰,擬在烏溪興建連續7座的鳥嘴潭人工湖,預計可填補南投彰化地區未來的公共給水缺口,減緩彰化地區地層下陷。但今天在環保署的環評初審會中,遭地方政府和環評委員強烈質疑,直指該工程不但會加重沿岸「風吹沙」,也可能加重烏溪汙染,萬一發生重大天災,7座人工湖可能潰壩,造成中部浩劫。由於水利署的說明無法化解各界疑慮,環保署環評委員會決議全案「補件再審」。鳥嘴潭人工湖位於烏溪上游,經濟部水利署表示,預計興建7座人工湖,整體滿水位時蓄水面積約127公頃、蓄水容量約1450萬噸,預計完工後可供應草屯地區每日約4萬噸、彰化地區每日約26萬噸,年供水量超過1億噸,並備援集集淨水場無法供水以及南投、名間的緊急之用,以因應因中科三、四期等科學園區開發案後,屢屢發生農民與科大廠搶水的問題。環保署上午舉行環評初審時,水利署強調完工後可填補南投、彰化地區120年時的公共用水,減緩彰化地層下陷問題

  • 核廢料政策環評太樂觀 貢寮居民陳情修法

    核廢料政策環評太樂觀 貢寮居民陳情修法

    繼5月25日放射性廢棄物管理政策評估專案小組第一次會議,28日再召開第二次專案小組會議,針對核廢料處理原則進行討論。與會民眾除了抗議程序問題,並當著主席邱文彥面前陳情,要求邱文彥擔任立委之後能積極修法讓當地人民的生活免於恐懼。會議因未能讓與會委員充分表達意見,將再召開延續會議。會議之前,來自核一、二廠所在地的金山、貢寮等地的居民,也在環保署大門口召開記者會,認為核廢料政策環評說明書和相關政策文件只能用「千瘡百孔,荒謬無解」形容,要求在台電與原能會都無能妥善處理核廢料的狀況下,核電機組應盡速停機。台灣環境保護聯盟秘書長李卓翰發言時先提程序問題,確認民眾發言的意見以及歷次會議紀錄載明要求原能會改善之意見,原能會未履行之原因;他說,政策環評對於環境有沒有影響應該要有社會科學的研究方法,而非只是「當地社會、生態無影響」這樣的說法。堅持原能會應確實達到會議要求的條件,才能召開會議。過程一度僵持不下,

  • BOT港資也參一腳 向山旅館環評初審未闖關

    BOT港資也參一腳 向山旅館環評初審未闖關

    日月潭風光明媚,素為陸客喜愛的熱門景點之一。為了滿足觀光需求,交通部再提向山觀光旅館BOT案,昨(23)日進入環評審查。本案預計總投資額為新台幣19.2億元,興建及營運為期50年,為港資進軍台灣市場第一件投資案。初審會議因地質資料、水質水量以及土方回填等資料不齊全而要求補件再審;本案因涉及邵族傳統領域及部落文化,會議也要求開發單位納入考慮。由交通部授權日月潭國家風景區管理處(日管處)依促參法執行「日月潭向山觀光旅館BOT案」已於2009年完成招商、簽約,由新聲投資有限公司為執行本案所成立之特許公司仲成大飯店股份有限公司獨攬,並進入執行階段。新聲投資有限公司屬於香港寶聲集團之子公司。依據日管處網站資料顯示,日月潭周邊地區旅館住宿(含民宿)供給量目前為2,194間,而2012年之住宿需求預測為3,336間,住宿設施已無法滿足未來需求,日管處據此著手規劃日月潭向山觀光旅館開發計畫。本案面積2.7

  • 澎湖隘門沙灘BOT 忽視生態評估與居民參與

    澎湖隘門沙灘BOT 忽視生態評估與居民參與

    位於馬公機場旁的隘門沙灘,與山水、網峖並稱澎湖三大海灘。此地擁有全台最多的星沙,潔淨的沙灘,是重要的海洋資源;每年更吸引數萬旅客光臨。而這些都是當地居民數十年來復育的成果。然而,這些努力復育的成效,卻讓澎湖國家風景區管理處興起蓋觀光飯店、以BOT引入財團經營的念頭。澎管處隘門濱海度假區BOT案(隘門濱海渡假區促進民間投資開發計畫),計畫在隘門海灘12公頃土地上蓋60間房的Villa(休閒別墅)、4-6層樓高、140間房的國際觀光旅館,此外還有會議中心、SPA養生館、精品商店,並將沿著沙灘設步道。此案於10月31日進行環評初審,來自當地的居民、旅遊業者經到場表達反對意見。本案牽涉選址不當、也未提供完整的海洋生態評估,再加上當地村民一致反對,專案小組最後做成決議,進入更嚴格的第二階段環評程序,並送環評大會審查。蓋國際飯店 澎管處:現有住宿品質不均澎管處認為要延攬陸客及外籍旅客,必須有觀光飯店。

  • 中科三期案判決摘要

    中科三期案判決摘要

    事實中科三期案的開發單位是「中部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下稱中科局),提出「中部科學工業園區第三期發展區(后里基地─七星農場部分)開發計畫」環境影響說明書(下稱環說書),經由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下稱國科會),送環境影響評估之主管機關「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下稱環保署),根據環境影響評估法由環境影響評估審查委員會(下稱環評會)進行審查。環保署於95年3月17日辦理現場勘查,同年3月23日、4月12日、4月25日、6月2日和6月19日召開5次專案小組初審會議,於95年6月30日召開環評會第142次會議,決議本案有條件通過環境影響評估審查,並於95年7月31日以環署綜字第095等居民對不進入二階環評喪失其意見表示相關權利,屬於該行政處分之利害關係人具有訴訟權能。再者,上訴人主張原高等行政法院判決未命開發單位國科會中科管理局參加訴訟,屬違法判決,但最高行政法院認為,此僅使國科會中

  • 聯勤陽明山招待所營利當公共建設 環團批睜眼說瞎話

    聯勤陽明山招待所營利當公共建設 環團批睜眼說瞎話

    國防部94年8月將聯勤陽明山招待所以「民間參與整建營運」方式,委外給「美麗華大飯店公司」10年,因「機關用地」委外民間經營「營利」性質的溫泉旅館,不符合促參法「公共建設」定義,一直卡在內政部營建署未通過。不過,國防部持續主張該案營運主體「非以營利」,今天將在內政部國家公園計畫委員會闖關;前國家公園計畫委員、環境律師詹順貴痛批,得標的美麗華飯店明明是營利事業,官方仍視此案為「公共建設」,簡直「睜眼說瞎話」。詹順貴說,聯勤陽明山招待所地目屬「機關用地」,在地目未變更前,不能假促參之名,即不受任何限制,且全案未通過審議前,美麗華飯店已經擅自開挖整地,違反「水土保持法」及「國家公園法」等法規。國防部發言人羅紹和指出,陽明山招待所服務對象限國軍官兵、員工、榮民、後備軍人及其眷屬,提供餐飲、住宿、娛樂等,不論自營或委外經營,在土地使用上仍符合「機關用地」要求。營建署副署長許文龍則說,委員會已多次打了回

  • 環評爭議的司法審查是「事實審」

    環評爭議的司法審查是「事實審」

    基於公民訴訟是公民參與的利牙,「公民訴訟」和「公民參與」必須相互配合,才能發揮功能。中科三期案也因此提供了寶貴的機會,檢討我國公民參與第一階段環評的模式和司法審查相關爭議的標準,是否能「分別調整」以便「相互配合」,以最低的社會成本發揮最大的監督與制衡功能,為我國環評史的下一個里程碑奠定基礎。從最高行政法院在中科三期案中確認的審查標準和審查脈絡,可以確定的是,我國未來環評爭議的司法審查標準和美國聯邦法院一樣,都是事實審,而非法律審。美國聯邦最高法院將環評爭議定位為事實審的判例,是1989年的Marsh v. Oregon Natural Resources Council 案。在該案中,美國陸軍工程隊在奧勒岡州的一條河上興建三座水霸,當陸軍工程隊撰寫完成環境影響評估報告書後,新發表的二份研究報告顯示水霸工程對環境的負面影響,超過原來的預期,但陸軍工程隊拒絕撰寫補充環境影響評估報告書,環保團體

  • 「政治靠邊站,邏輯擺中間」才是王道!

    「政治靠邊站,邏輯擺中間」才是王道!

    中科三期案中,由一位神崗鄉和五位后里鄉農民組成的原告團,提起訴訟的理由之一是在環評審查委員會審查時,政府高層對外表達中科三期案應儘速通過的言論,影響政府機關代表投票的決定。原告的此一主張,使得中科三期案在我國行政法上的地位,相當於Motor Vehicle Manufacturers Association of the U.S. v. State Farm Mutual Automobile Insurance Co.案,在美國行政法上的地位。State Farm案的時代背景是1981年雷根總統上台主政。雷根總統的「施政理念」是「放鬆管制」或「解除管制」(deregulation),競選總統時承諾將保護美國的汽車工業。上任後,交通部為配合雷根總統的施政理念和政治承諾,撤銷了運作多年的強制安裝汽車安全帶的法規草案,該行政法規的目的是保障公眾的行車安全。State Farm案上訴至聯邦最高法

  • 六輕頻頻出事還想擴建 程序問題惹爭議

    六輕頻頻出事還想擴建 程序問題惹爭議

    這兩年六輕廠區爆炸連連,到底有沒有能力控制還是未知數;20年來,環評承諾實踐多少,台塑也未交代,在此背景下,卻繼續擴大廠區。5日環評委員再審六期四期第6次、第7次變更,當地民眾及環團質疑程序正當性,變更案陷入膠著。六輕五期環評必須進入二階環評,加上公安意外頻傳,要通過環評恐怕曠日廢時。當地居民懷疑近日來進行的四期第6、7次變更,是變相的五期新建。依據蠻野心足生態協會等幾個環團整理的資料顯示,六輕4期第6次變更,包括新設多晶矽廠、溫氣氣體增133萬噸/年、苯產量增27萬噸、用水增4,013CMD(天/噸)、廢棄物改可委外處理;4期第7次變更擴建再新設HSBC 廠、用水增1,440CMD。而多晶矽廠原出現在六輕五期環說書中。時值建國百年重陽節,台灣人平均壽命達76歲,敬老的對象是65歲以上高齡長輩,卻有一群人擔心可能無法活到老。來自雲林縣麥寮、台西鄉民眾一早來到環保署參加六輕四期第6、7次變更

  • 必須回應每一位環評審查委員的質疑和意見

    必須回應每一位環評審查委員的質疑和意見

    中科三期案是由當地居民挑戰附條件通過一階環評的訴訟案,最高行政法院和台北高等行政法院都作出撤銷環評結論的判決。兩院都特別強調和重視唯一具「健康危險評估專業知識」之周晉澄委員的意見,羅列未回應周委員提出的意見和質疑,指出本案確有對國民健康及安全造成不利影響之虞,判決環保署及環評審查委員會根據不充足之資訊而作成有條件通過環評的結論,是「出於錯誤之事實認定或不完全之資訊」的違法。中科三期案證明公民參與環評以發揮監督功能的重要,因為周晉澄委員不可能自己提起訴訟,當地居民若不堅持提告,中科三期計畫就可以在行政機關的違法濫權下,以國民的健康與安全為代價矇混過關。中科三期案的另一啟示是,環評若要發揮環境保護的功能,當開發單位未回應任何一位環評審查委員的質疑或反對意見,而環評審查委員會又強行通過環評,環保團體或當地居民提起訴訟時,法院應比照中科三期案,審查行政機關是否有「出於錯誤之事實認定或不完全之資訊」

  • 曾文越域引水工程 環評結論變更初審過關

    曾文越域引水工程 環評結論變更初審過關

    環保署23日審查水利署南區水資源局提出的「曾文水庫越域引水環評結論變更」,主要變更是莫拉克災前已貫通的西引水隧道,還沒完成襯砌保護導致隧道坍塌,這次提出襯砌斷面由馬蹄形改成圓形。審查結論初審通過,但要求南水局在報告中補充說明,莫拉克災後當地環境造成的改變,經委員同意後送環評大會。另附帶建議,天然氣引起火災氣爆問題,未來施工應做定點監測,不要造成工安問題。環團 :應重作環評水資源保育聯盟台北主任粘麗玉在會中再次提出,莫拉克災後,相關災情是否因曾文越域引水工程引起尚未釐清,因此所有工程都應停止。另外,曾文越域引水工程的環境影響評估是在莫拉克災前完成,災後環境已變,如果要施工,應重新做理環評、現勘、以及公聽會。但這次工程變更僅以變更內容對照表處理並不合法。另外當地民眾在莫拉克災後對曾文越域引水工程已產生疑慮,非常擔心這次新提的工程變更會引發災情,粘麗玉質疑水利署南水局並未與當地民眾充分溝通。但環

  • 曾文越域引水 環團請馬總統兌現停工承諾

    曾文越域引水 環團請馬總統兌現停工承諾

    環保署23日審查水利署南區水資源局提出的「曾文水庫越域引水環評結論變更」,上一次審查是8月25日,審查結論要求開發單位補件再審。由於曾文水庫越域引水工程在八八風災時疑似造成小林村滅村,行政院於2009年9月28日要求水利署停工,以10年時間觀測災後改變再決定是否繼續施工,環保團體認為10年觀測期未到,水利署變更環評結論且急著動工,不具正當性。水利署南水局主任工程司林元鵬在上次審查時表示,工程變更目的是為了防災補強,不涉及曾文越域引水工程復工,總工程3.6億元。八八災後造成隧道部分擠壓變型,地質參數改變,最大總外壓約0.64MPa(壓力單位),原設計的馬蹄型斷面第H級內襯砌設計最大荷重0.71MPa,只略符合需求,改成圓形斷面可荷重1.00 MPa,結構安全性比較好。不過這項工程消息傳出後,也引發當地民眾疑慮,一位民眾表示,死了500人還不夠嗎?到底要死多少人政府才會認清這是大自然反撲?已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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