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菸害防治法公佈 盼打造無菸空間
「菸害防制法」修正案在7月11日總統公佈後,將於98年1月11日才全面施行,中間有18個月的緩衝期。「台灣拒菸聯盟」呼籲政府應加快腳步,積極宣傳、輔導相關單位開始執行符合修正案的內容,莫待2009年才倉促執行。同時, 10幾位台灣拒菸聯盟團體的負責人,也向這兩年多來,辛苦推動立法的立法委員表示謝意。消基會秘書長游開雄指出,修正案採「室內公共場所全面禁菸」的規範原則,未來所有室內的網咖、樓梯間、表演廳、大專院校、政府機關等室內都將全面禁止吸菸;但排除有獨立空調及獨立隔間之室內吸菸室者、半戶外開放空間的餐飲場所、雪茄館及酒吧等特定場所。消基會呼籲,衛生單位應儘早加強全面禁菸的輔導,協助相關業者全面禁菸,不要讓業者多花費不必要的金錢,設置一個可能違反「消防法」、不符合所有條件、又難以合格的吸菸室。不少業者擔心禁菸條款影響生意,新環境基金會顧問林信和律師特別強調,最新的紐約官方報告指出,全面禁菸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