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從蘭嶼自治問題話台灣 (4)
在國民黨政府的綜合評估下,決定將核能灌頭輸入蘭嶼土地的裡,那種感覺或許就猶如白道欺騙憨厚的人民注射毒品的感覺吧!!於是1982年核能發電產後的遺毒──核廢料,包裝成灌頭,然後欺騙蘭嶼人這是魚灌頭,政府很好心想要在蘭嶼龍門這個地方來興建魚灌頭加工場,所以人民當然就願意幫忙了!可是後來蘭嶼人被騙去了,蘭嶼人從此生活在那種看不見、摸不到的放射性污染,這種恐懼是勝於直接的傷害;今天我們除了痛恨舊政府的惡行外,我們更要認真來檢討為什麼當時政府要選擇犧牲蘭嶼?? 從原委會當時的評估報告中可以發現,當時政府考慮的原因除了交通外,就是當時原住民的意識尚低且屬於少數民族,政府在教課書裡不是有教我們嗎?我們要犧牲小我,完成大我?可是好像『大我』的決策者往往都有外國籍或褲袋裡厚厚的?? 今天核廢料不只是蘭嶼人的問題,興建核能發電場也不只是預定地旁的人民要吶喊而已,所有台灣人不分宗教、性別、種族、年齡…都要站起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