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全台溫泉業75%違法 7月開罰
墾丁悠活麗緻翻版?10年緩衝期的溫泉法7月1日到期,全台537家溫泉業者,至今僅130家取得合法溫泉標章,台北市紗帽山、新北市烏來、台中谷關、宜蘭礁溪、花蓮瑞穗、台東知本等著名溫泉區,多數業者都成違法經營,將受罰或被拆除,民眾泡湯選擇將減少,寶來及不老溫泉區還將成絕響。經濟部水利署保育事業組長王藝峰表示,溫泉法規定,未在期限內取得溫泉標章業者,各縣市政府7月2日起將開罰,最高罰30萬元,並可連續處罰,還可拆除違規建物。溫泉法到期 將罰款或拆違建民國92年7月公告的溫泉法,限制業者必須取得溫泉標章始得經營溫泉業務,以確保民眾泡的是真正的溫泉,原本7年的緩衝期,後因申請標章業者家數太少,修法再延3年。10年大限將於今年7月1日到期,交通部觀光局委請各縣市政府大清查,日昨確認僅349家取得合法建照,合法率65%,而合法業者中,取得標章可經營溫泉服務,則只有130家,合格率僅24‧2%,即超過4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