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台東杉原美麗灣案,人民、土地再勝利! 民間團體共同聲明
高雄高等行政法院昨日(2/23)下午做出判決,其主文內容表示:台東縣政府應作成命美麗灣公司停止一切開發行為之行政處分。而依環評法第4條之規定這個開發行為包含:開發行為之規劃、進行及完成後的使用。暨今年1月19日最高行政法院定讞美麗灣環評無效後,再一次,人民及土地的聲音獲得勝利。依法行政!台東縣府要硬起來要求美麗灣停工台東縣政府在過年後正式收到環評無效定讞之法院判決書後,於2月4日發了一個停工函(處分),說明美麗灣的環說書撤銷確定,應即日起立即停工。但直到昨日,仍看見施工人員進出工地,並不時傳來機具運作的聲音,且只要有人靠近,即會有警衛出來關切,也因此強烈懷疑並未停工。當地民眾透過各種方式告知縣政府,但始終未見積極回應;相較於過去於美麗灣渡假村陳情活動時台東縣警方的快速出動、強硬執法,縣府人員的發言護航,都在在顯示「差很大」。在過去法院作出判決尚未定讞前,台東縣府不尊重司法權,堅持自己「依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