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行政院通過海保法草案增「海洋庇護區」 環團籲新國會共同推動三讀
行政院今(15)日通過「海洋保育法」草案,草案明定將由中央主管機關會商劃設海洋庇護區,分成核心區、緩衝區、永續利用區三類,並由專家學者、民間團體及有關機關共同審議劃設。草案將交付立法院審議,由於這屆國會並沒有黨派取得過半席次,環團表示,希望藍綠白三黨攜手於本會期三讀通過海保法,共同捍衛海洋健康。遲來的海保法草案 海洋庇護區分三類2019年底通過的《海洋基本法》,明定兩年內政府應制定包括《海洋保育法》、《海域空間管理法》、《海洋產業發展條例》等「海洋三法」,但至今只有《海洋產業發展條例》三讀通過。四年過去,海保法行政院版本草案終在15日的行政院會上通過,並將提交立院審議。海委會主委管碧玲表示,此次立法將賦予主管機關五大權限,包括劃設海洋庇護區;制訂整體海洋保護區管理政策方針;限制或禁止海洋遊憩、船舶航行、器具採捕或其他人為活動;調查及實施保育復育措施;可指派海洋保育觀察員蒐集資料。草案亦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