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美麗灣蓋了才評 環保署:我不是「縱容的共犯結構」
20日最高行政法院作出判決,認定美麗灣渡假村在未經環評前,就有興建旅館等開發行為,違法事證明確,因此判定台東縣府應命令美麗灣公司停止開發行為,全案定讞之後引起社會廣大討論,包括環保署長沈世宏都24日在立法院答詢時鬆口表示,他個人支持「先拆再環評」。但,就連美麗灣渡假村到底是不是違建?拆不拆?誰能拆?各界都各說各話。25日自由時報刊出特稿〈官方縱容 造就一齣環評爛戲〉,指稱美麗灣渡假村環評案,在業者鑽營、台東縣府暗助、環保署縱容的共犯結構下,以「切割」手法玩弄環評制度,身為環境最高主管機關的環保署卻消極以對,口口聲聲說無權介入,更在美麗灣環評審查時,環團認為台東縣政府五席官方代表應該全部迴避,環保署卻以一紙公文,認定只要台東縣政府城鄉發展局迴避即可,其他四席都可參與審查。可謂自失「環保」立場,更對環評制度重重捅了一刀。